泾阳县2011年县城供水工程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项目 泾北供水管道延伸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泾阳县2011年县城供水工程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项目泾北供水管道延伸工程(合同编号:GC-21-1(施))实施方案已经陕西省水利厅批复(陕水规计发[2012]131号),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及单位自筹资金,项目法人为陕西省泾惠渠管理局,招标人为泾惠渠管理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位于泾阳县泾北供水工程受益范围内,计划工期60天,划分为一个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区铺设输配水DN75PE管道 6814m,馆内铺设配水DN110钢丝网骨架PE复合管792m。修新建100m 3 钢筋砼调蓄池1座,新建阀井8座。
招标范围: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派代表于2012年 6月 22 日至2012年6月 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三原县宴友思大街1号泾惠渠管理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年7月12日9时30分, 地点为陕西省泾惠渠管理局五楼多媒体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定于2012年6月27日上午9:00时在陕西省泾惠渠管理局组织踏勘现场,2012年6月27日在陕西省泾惠渠管理局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陕西省水利厅网》和《三秦都市报》上发布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陕西省泾惠渠管理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 陕西省三原县宴友思大街1号
邮政编码: 713800
联 系 人: 苟 武 电 话: 029-32250209
传 真: 029-32250209 电子邮件: jhjjhc@126.com
2012年 6 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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