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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彩超、超声刀采购招标公告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6/05/2012 17:09:35

  

  

一、采购人名称:莱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联系人:薛爱玲, 联系电话:0535-2808168。

二、采购代理机构: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莱州市光州东街278号,报名联系电话:2170521,联系人:姜娜、林文波。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名称:莱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彩超、超声刀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C-2012-YHZ32。

五、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采购内容为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系统,共分2个包采购。

  

包号

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1

   彩超普勒超声诊断仪

1 台

详见招标文件

2

   超声刀

1 台

六、供货时间:

计划供货时间2012年7月1日,计划供货结束时间2012年7月30日。

七、供应商资质及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依法纳税,具有提供相应设备、安装及服务的能力;

2 、投标人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

3 、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应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登记表等资料。若为进口产品,还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海关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4 、如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则必须是拟投标产品制造商或合法国内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直接授权的供应商。

八、报名与投标文件的获取:投标单位于2012年6月5日-6月12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5时30分(北京时间),携带:

1.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的复印件;

2.投标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的复印件;

3.拟投标货物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登记表的原件,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签字的复印件;

4.拟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国内合法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直接授权的授权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的复印件;

5.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证明书(需注明被委托人姓名及授权范围)。到莱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设备科进行报名。报名后,持莱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报名合格通知书到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计室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4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以上资质材料仅用于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审查结果经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审查结果为准。

九、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日期:2012年6月25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莱州市光州东街278号)。

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