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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卫生局除颤仪医疗设备采购公告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5/17/2012 15:09:07

  

     我中心受海安县卫生局的委托,对除颤仪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采购范围:包括以下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其售后服务等。

    

     (二)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和要求

    

     1.货物名称及数量:

    

     除颤仪一台

    

     2.相关规格、制作及配置要求:

    

     除颤功能

    

     (1)智能双向波除颤技术:150焦耳标称能量水平常规输出,可调输出能量大于等于1焦耳的一系列能量,最高200焦耳;

    

     (2)手动与AED除颤模式切换

    

     (3)可测量胸壁阻抗并根据病人个体化的物理化的条件发出低能量电击

    

     (4)充电到最高能量时间小于5秒

    

     (5)可选择心率报警上下限

    

     (6)儿童电极板位于成人电极板的下方

    

     (7)电极:标准的前式成人儿童组合电极板,成人电极板滑脱漏出儿童电极

    

     (8)彩色显示器屏幕≥8.4英寸,4通道显示波形,最多可达到12导波形同屏显示,波形显示时间长度≥5秒

    

     (9)自动体外除颤(AED)模式:中文语音与/或文字提示

    

     (10)具有电极板接触指示器

    

     (11)多功能电极垫:成人或儿童垫,可用于除颤,起搏及心电监护

    

     (12)可打印病人的临床显示数据,可以打印双通道波形

    

     (13)全套设备小于6.5公斤,方便携带

    

     (14)要求宽幅记录纸,宽度≥75毫米

    

     (15)可存储8小时的ECG和事件

    

     多参数监护功能:

    

     (1)心电监护,可设定三导联或五导联

    

     (2)波形显示可变化为1/2,1,2及4倍

    

     (3)心电具有起博测试功能,具有除颤保护功能

    

     (4)心电扫描速度可达25毫米/秒,具有ST/AR 心律失常分析功能

    

     电源及工作条件

    

     (1)交流电源:直流电源的范围90-120VAC,230-240VAC,50/60HZ,0.6A

    

     (2)电池支持50次全能量充放电,300min常规监护(ECG,SPO2,CO2,NBP(15分钟)),3h内可充满电量。

    

     (3)心电通过电脑RS232标准辅助输出

    

     (3)操作温度:0-40℃(32-104`F),储存温度(-40`-167`F),相对温度15-95%(运行)

    

     4 基本配件及附件:除颤仪主机和除颤手柄(包括成人、儿童),及所有导联线。

    

     5 设备质保期≥1年,接到维修通知后有专职的技术服务人员上门服务,保证两小时响应,24小时解决问题。

    

     (三)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地点为海安县曲塘中心卫生院。

    

     (四)付款方式:全部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合同款的70%,余款及质保金于次年同期一周内付清。

    

     (五)其它要求:

    

     1.报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之条件。

    

     2.上述货物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元,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所有费用。且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3.报价人提供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所有设备应配套使用。

    

     4.所提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

    

     5.供应商必须为交付的所有货物按照国家的相关法规提供免费保修。在产品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或退货,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如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供应商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二、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报价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2.所报产品的配置清单;

    

     3.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

    

     4.注明交付使用日期。

    

     5.国家规定的应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资料。

    

     6.报价表(列报报价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配置、产地、单价、总价、交货时间及优惠条款等)以及报价单位(盖章)、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报价日期。

    

     三、询价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及地点

    

     报价单位应在2012年5月25日上午11:00时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编制报价文件一式三份。盖章密封后送达或邮寄至江苏省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人电话等)

    

     邮件地址:江苏省海安县县城长江中路86号三楼

    

     收件人:田友玉  电话:0513-88897064  邮编:226600

    

     四、开标和定标:

    

     1.询价小组将对有效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查,并填写询价采购结论。

    

     2.定标条件:在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以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供应商。对不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落标说明(未中标单位可自行向我中心或采购单位咨询相关情况)。

    

     五、成交及合同签订

    

     1.开标后,我中心将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联系并签订采购合同,然后到我中心审核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规定签订采购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六、特别说明: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若认为询价文件的资格要求和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报价截止期前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的谈判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询价文件,报价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采购文件的相关投诉。

    

     七、询标单位:江苏省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田友玉      0513-88897064(传真)

    

     采购单位联系人:崔华

    

     联系电话:13306277899

    

     信息发布网站:

    

     http://www.ccgp-jiangsu.gov.cn/  http://zfcg.haian.gov.cn/hazfcg/

    

     江苏省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