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5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了部分药品生产企业使用铬超标胶囊生产药品的问题,当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对媒体报道的13个铬超标产品暂停销售和使用,待监督检查和产品检验结果明确后,合格产品继续销售,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理。对违反规定生产销售使用药用空心胶囊的企业,将依法严肃查处。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部署有关查处工作。
天津市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局党组书记、局长林立军连夜对检查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全系统各执法单位对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以及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使用空心胶囊和明胶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一是立即通知辖区内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立即暂停销售、使用国家局通知中所列9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13个批次药品。待监督检查和产品检验结果明确后,合格产品继续销售使用,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理。
二是立即要求辖区内各药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对使用空心胶囊、明胶的情况开展自查。
三是立即对辖区内各药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药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使用的空心胶囊、明胶是否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购进并按规定索证索票;是否从被媒体曝光的企业购进过空心胶囊、明胶;空心胶囊、明胶进厂是否经过检验、是否有合格的检验报告。
辽宁省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排部署,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产品抽验,严肃查处药用空心胶囊铬超标企业及相关产品。
一是按照国家局通知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成联合检查组,进驻有关企业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和产品抽验,检查期间,企业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通过检查如发现企业存在违反规定使用药用空心胶囊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二是按照国家局《关于暂停销售使用媒体曝光的13个铬超标产品的通知》要求,对媒体报道的13个铬超标产品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暂停销售和使用的行政强制措施。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辖区内所有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名单所列产品一律下架,暂停销售和使用,待监督检查和产品检验结果明确后,合格产品继续销售,不合格产品依法严肃处理。
江苏省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要求,立即通知辖区内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药店和医疗机构暂停销售和使用央视报道中所述9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13个批次药品。同时,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迅速组织对省内相关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生产销售使用药用空心胶囊的企业,将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浙江省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相关处室专题会议,研究处置媒体曝光空心胶囊生产企业措施。
会议制定三条措施:
一是省局立即派出督查组,督促事件发生地政府和监管部门开展查处工作。
二是责成当地监管部门对媒体报道中所涉两家企业迅速检查,目前当地政府已组织有关部门采取了停产查处,对涉及产品进行了封存的措施。
三是省局发出紧急通知,部署全省药用辅料质量专项检查工作,将空心胶囊生产企业列为重点,加大检查力度,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律依法严惩。
目前,查处工作在深入进行中。
江西省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采取应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两位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问题药用空心胶囊查控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加强药用空心胶囊及其制剂生产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对全省紧急查控问题药用空心胶囊工作做出全面部署。二是抓紧重点核查。派出3个工作组,分赴上饶、九江、抚州,对武宁县、南城县3家在产药用空心胶囊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并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生产的工业明胶销售去向进行调查。三是组织进行排查。对全省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及相关企业使用药用空心胶囊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国家局通报暂停销售使用9家企业13个品规的药品,督促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严格落实暂停销售使用的行政措施。
重庆市
2012年4月16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要求,结合全市实情,做出部署,要求各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采取三项措施,做好空心胶囊生产监督和媒体曝光的13种铬超标药品暂停销售使用监管工作。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药用空心胶囊生产企业必须严把原辅材料进货关,对所有购入的原辅材料必须进行检验,合格后方能用于生产。对空心胶囊成品也必须送检或自检,符合《中国药典》规定标准后方可销售。使用药用空心胶囊的生产企业,必须对购入的空心胶囊进行自检或送检,符合《中国药典》规定标准后方可使用。各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立即通知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暂停销售和使用媒体曝光的9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13个批次铬超标药品。待监督检查和产品检验结果明确后,合格产品方可继续销售使用,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理。
目前,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根据要求,开展药品生产经营情况检查,确保全市公众用药安全。
青海省
为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和食用安全,2012年4月16日,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对监督检查全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使用“空心胶囊”情况进行安排部署。
一是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要对所生产保健食品使用的“空心胶囊”进行自查,检查是否使用过浙江省新昌县华星胶丸厂、新昌县卓康胶囊有限公司生产的“空心胶囊”,于17日前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是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需将近三年所使用的“空心胶囊”有关证明文件(包括进货合同、生产厂家资质、购货发票、检验报告、查验记录、使用及销售台账等)整理待查。
三是要求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严禁购进和使用浙江新昌华星胶丸厂、新昌县卓康胶囊有限公司生产的“空心胶囊”,同时对所有购进的空心胶囊进行严格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是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督导组对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使用“空心胶囊”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产品立即查封扣押及召回。
宁夏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动员部署查处工作。会议要求:
一是思想高度重视。全局同志要高度重视媒体曝光的13个铬超标药品事件,保持高度的敏锐性,按照国家局通知精神,全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即行动起来,紧急开展不合格药品清查工作。
二是紧急下发通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全系统紧急印发《关于暂停销售使用媒体曝光的13个铬超标产品的紧急通知》,要求立即对全区药品流通、销售、使用环节开展拉网式检查,发现13个铬超标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和使用的措施。
三是摸清底数和情况。区局整合业务处室监管工作人员,集中监管优势力量,兵分两路,分别由主要领导带队,深入药品生产和流通环节进行检查,对13个铬超标产品立即下架停止销售使用。
四是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及时召开会议,及时向媒体公开全区部署查处13个铬超标产品工作情况,正确引导媒体,把握舆论导向。
目前,全区紧急查处13个铬超标产品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全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执法人员正在开展拉网式检查,在零售药店张贴公示13个铬超标产品名单,警示消费者不要购买不合格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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