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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石龙博爱医院血液透析机医疗器械招标公告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3/23/2012 12:01:42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莞市石龙博爱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医疗设备采购,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12年03月23日至2012年03月29日(共5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招标编号:DGBA-QX-1201

    

     2.   项目名称:东莞市石龙博爱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3.   招标设备名称及数量: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一

   电子胃镜

   1套

   二

   透析器复用机

   1台

    血液透析滤过机

   2台

   血液透析机  

   3台

   三

   除颤仪

   2台

   多功能监护仪

   26台

   四

   多功能麻醉机

   1台

   多功能麻醉机(含麻醉工作站)

   1套

   外科手术显微镜

   1套

   五

   全自动细菌/分枝杆菌培养检测系统

   1套

   染色体分析系统(整套做外周血)

   1套

   过敏原检测仪

   1台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包号为单位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某包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4.   交货时间:详见用户需求书。(用户需求书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5.   交货地点:东莞市石龙博爱医院或用户指定地点

    

     6.   投标人资质要求: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B、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需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具有经销代理权的供应商需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投标产品有注册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C、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供应保障能力;

    

     D、其它条件详见投标须知总则中第五点要求;

    

     7.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03月23日-2012年04月11日,每日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以下同),每份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备案,未注册备案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有效文件现场检查、登记: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银行和帐号证明(加盖公章),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文档(PDF文件格式)。已注册备案投标人凭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如需要邮寄,应该交纳人民币6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款到后即发。

    

     收款单位名称: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308800481538

    

     开户银行:广州银行森保支行

    

     (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8.  发售标书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200号第一国际汇一城5号楼1511-1512室。

    

     9.   投标时间:2012年04月12日下午14:00-14:30。

    

     10.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04月12日下午14:30。

    

     11. 投标及开标地点:东莞市茶山镇茶山大道西28号东莞方中假日酒店一号会议室。

    

     12.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统一在网上集中答疑,如有任何疑问以传真或电邮至招标代理机构。

    

     13.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签署《投标保证函》,详见“第三章投标须知第20条投标保证函”。

    

     14.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

    

     15.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的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投标人不足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16.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769-22208886黄小姐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200号第一国际5号楼1511-1512室。

    

     邮政编码:510610

    

     传真:0769-22685857                       网址:www.wzbiddi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