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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洛江区河市卫生院除颤器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3/16/2012 12:04:08

  

     受泉州市洛江区河市卫生院的委托,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对其所需的医疗设备及其服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资质的合格投标人以密封标书的方式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QZWS2012005

    

     2、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3、采购项目:医疗设备及其服务采购(详见采购一览表)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经营权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4.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4.3投标设备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

    

     4.4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10.2第五款。

    

     5、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2 年3 月16 日至2012年4 月9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

    

     6、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人民币,若需邮寄的投标人另加50元人民币EMS邮寄费,购买招标文件者,应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投标邀请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号码、电子信箱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有关招标文件的澄清只针对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质疑或投标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和样品递交截止时间::2012 年4 月10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2012 年4 月10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9、投标文件和样品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泉州市坪山路云谷大厦后楼四楼(云谷建材市场对面)。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并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格式,并附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向采购人或招标人提出。否则,将不予接收(受理)。

    

     11、对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不满可拨电话13004889008 进行投诉。

    

     12、采购单位联系人:黄先生           13459528248

    

     13、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泉州市坪山路云谷大厦后楼四楼(云谷建材市场对面)

    

     邮 编:  362000               传 真: 0595-22553900

    

     联系人:  谢先生               电 话: 0595-22555100

    

     电子信箱:qzwscg@163.com       网址:www.fjqzws.com

    

     开户名: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泉州清源支行

    

     帐 号:7343110182600005562

    

     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采购一览表

  

   品目号

   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1

   液压手术床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台

   1

   2

   冷光子母手术无影灯

   台

   1

   3

   冷光单孔手术灯

   台

   1

   4

   新款不锈钢感应洗手槽

   台

   1

   5

   麻醉机

   台

   1

   6

   动态空气消毒器(移动式)

   台

   1

   7

   手动不锈钢抢救护理床

   台

   1

   8

   TKR高频喷射呼吸机

   台

   1

   9

   数字式十二道心电图机

   台

   1

   10

   除颤器

   台

   1

   11

   ABS床头柜

   台

   20

   12

   ABS手动双摇床

   台

   10

   13

   不锈钢病历夹车(半门)

   台

   1

   14

   不锈钢病历夹车(半门)

   台

   1

   15

   四通道血凝分析仪

   台

   1

     

     注:

    

     1、本次采购为一个合同包,投标人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交货期:在签定合同的30 个日历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整机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