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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使用高价避光输液器 专家称需征得患方同意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2年2月24日   来源:医师报

  

     

     

     记者近日获悉,在河南许昌市中心医院的儿科门诊输液室中,所有药物均使用了避光输液器。而该种输液器的价格约为普通输液器的6倍,此举遭到众多患者家属的质疑。专家表示,使用避光输液器需征求患方同意。

    

     该医院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儿科门诊中个别工作人员误解了热毒宁的说明书,将避光保存理解为避光输液,因而选择了较为昂贵的医疗耗材。目前,院方就此已向患者道歉,并承诺退款,同时处理了相关责任人。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主任医师郝芳之介绍到,儿科门诊中,避光输液器的使用率极低,如果某些药物确实需要使用避光输液器,医方必须尽到告知和说明的义务,提前与患者及家属沟通,并征求他们的同意。“儿科用药基本原则是药物配伍,避免配伍禁忌。配伍员要谨记药物配伍表来实施医疗用药行为。”山东齐鲁儿童医院名誉院长孙若鹏教授说。(见习记者杨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