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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违规涂改药品保质期 过期药“被增寿”30年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2年2月3日   来源:西安晚报

  

     

     

  

     药品的保质期被涂改为2041年11月16日。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咸阳讯长武县一家药店不仅向患者出售过期药品,还将一些过期药品保质期“增寿”后出售。对于此事,县药监局称属严重违规行为,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近日,一名在长武县北心街(百司商场19号)复康大药房买到过期药品的女顾客向当地媒体反映,其称上个月底她到该药店准备买“金嗓子喉宝”,店长当时热情地向她介绍该药品服用过多后会有副作用,并推荐她买“金银花”,她就拿了3盒“金嗓子喉宝”和5盒“金银花”。第二天服用时,她无意中看了下“金银花”的生产日期,发现保质期有改动痕迹,仔细一看药盒,发现同一产品批号的“金银花”有效期是24个月,生产日期是“2009年11月17日”,保质期应该到2011年11月16日,但保质期却被涂改成“2014年11月16日”,还有一盒药的保质期被改为“2041年11月16日”。因该药店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刷卡药店,当日中午,她便找到该药店要求退药。起初药店人员态度强硬地称销售出去的药概不退换,但没过多久,就有人找到她欲掏300元钱私了此事,但被她拒绝。

    

     昨日下午,长武县药监局一名唐姓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接到举报后对此事展开查处,经初步调查,该药店的确利用春节销售旺季、执法人员放假空当期间销售过期药品,具体数量还不清楚,且该药店销售人员私自违规修改药品保质期后公开出售,属于严重违规行为,他们正在对此事作进一步调查处理。(文/图记者薛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