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延津县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延津县妇幼保健院救护车和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单位:延津县妇幼保健院
二、项目名称:延津县妇幼保健院救护车和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1]121号
四、项目内容:
购置急救运转车一辆、四维立体彩超一台、婴幼儿呼吸机、五分类血球计数仪一台、科普刀一台、脑干电位测听仪一台、除颤仪一台、骨密度仪一台、高压灭菌器一台、化学发光仪一台、儿童智力测查工具一套、儿童体格测查工具一套、超净工作台一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标包划分:
本项目设两个包:
A包:急救运转车一辆;
B包:四维立体彩超一台、婴幼儿呼吸机、五分类血球计数仪一台、科普刀一台、脑干电位测听仪一台、除颤仪一台、骨密度仪一台、高压灭菌器一台、化学发光仪一台、儿童智力测查工具一套、儿童体格测查工具一套、超净工作台一台。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A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经销商或制造商;
2、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经销商或制造商;
3、经销商须具有所销售车辆生产厂商的销售授权。
4、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时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B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以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4、代理商必须具有产品制造商的授权文件。
5、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时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注:A包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身份证。(3)制造商必须出具所投产品生产许可证以及所投产品的产品注册证;代理商需出具所销售车辆生产厂商的销售授权文件。(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B包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身份证。(3)制造商必须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以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代理商需出具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厂商公章、产品制造商的授权文件。(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6日—2011年12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12月6日—2011年12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城十字大街向北100米路东,延津县粮食局院内三楼)。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A包500元/套、B包1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A包5000元、B包30000元。
八、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有关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12月27日上午9:30时。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城十字大街向北100米路东,延津县粮食局院内二楼会议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十、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延津县监察局 0373-7696111
延津县审计局 0373-7622047
延津县发改委 0373-7697098
十一、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津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3-767678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1-68287861
河南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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