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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灭菌器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9月29日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2011年09月29日11:4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以下设备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招标文件下载),公示期间为2011年9月29日至2011年10月10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1. 招标编号:0724-1101D11N3177

    

     2. 项目名称: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

    

     3. 招标设备名称、数量及限价: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最高采购限价

   1

   全自动高温高压蒸汽灭菌器

   2套

   人民币253万元

   2

   纯水系统(带软水供水)

   1套

   3

   封口设备

   1套

   4

   辅助不锈钢设备

   1批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采购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4.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5.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 招标标的类型:货物

    

     7.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或以上;

    

     2)投标人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3)所投标设备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如国家有相关规定);

    

     4)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国家有相关规定);

    

     5)投标人具有所投标设备(全自动高温高压蒸汽灭菌器)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如投标人为代理)

    

     6)投标人或全自动高温高压蒸汽灭菌器制造商在近三年内,必须具备广东省内医院的同类或类似项目的业绩(提供相关证明);

    

     7)投标人或全自动高温高压蒸汽灭菌器制造商在广东省内设有长期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

    

     8)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A、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B、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8.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有兴趣的投标人代表请携带以下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于2011年9月29日至2011年10月2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00至16:30(北京时间)到以下地址购买招标文件(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原件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购标室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

    

     电话:86 20 37652392

    

     传真:86 20 37652396

    

     联系人:吴小姐

    

     国内邮购标书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如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请注明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户  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帐  号:120905690610808

    

     9.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附有一份金额为人民币贰万伍仟零玖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事宜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1年10月25日当天上午投标截止时间9:30(北京时间)之前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下列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投标: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5号会议室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

    

     10. 开标时间:2011年10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1. 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5号会议室

    

     12. 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3.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按照所登记的内容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14. 本招标公告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在广州进行仲裁。

    

     15. 有关此次招标公告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

    

     电  话:(8620)87768198

    

     传  真:(8620)87768283

    

     网  址:www.gmgit.com

    

     联人:余嘉安、张一非、刘莉芳

    

     16. 采购人: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地址:广州市金穗路9

    

     联系电话:020-38076644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