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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妇幼保健院医疗器械采购公告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7月29日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受采购单位委托,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拟对贺州市妇幼保健院医疗器械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贺州市妇幼保健院医疗器械采购

    

     2、项目编号:HZZG2011货字184号

    

     3、采购内容:详见下表《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询价报价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厂家、代理商、经营商。

    

     三、供应商可就《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询价报价表》中的所有货物作完整唯一报价,也可对其中某一分标单独报价。

    

     四、有意的供应商可直接在网上下载或向本中心领取《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询价报价表》。报价文件每一页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好的报价表密封送至或传真至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注:报价表如有涂改痕迹视为无效。

    

     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询价报价表

  

    

      项目名称:贺州市妇幼保健院医疗器械采购  项目编号:HZZG2011货字184号

    

   分标

   货物名称

   技术参数及要求

   数量

   单价

   合价

   A分标

   脑电仿生电刺激仪

   详见附件1

   2台

    

    

   B分标

   血液保存箱

   详见附件2

   1个

    

    

   低温保存箱

   详见附件3

   1个

    

    

   报价:(大写)  (小写)¥:  

   交货期

   :

    

   投标单位:(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要求:

    

     1、本项目需求的货物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其性能(配置)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产品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参考品牌型号规格及技术参数不明确或有误的,或投标人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的,请以详细、正确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配置)同时填写投标报价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凡在“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表述为“标配”或“标准配置”的设备,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中将其标配参数详细列明。评标时,若询价小组认为投标产品某个技术参数或要求为某一品牌所特有,则该参数将不作为实质性响应条件。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真实情况填写技术偏离表。否则询价小组将做出对其不利的评判。

    

     2、投标人报价应是设备、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安装调试、验收的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培训相关操作人员及其他所有费用的总和。

    

     3、投标人应承诺所投设备整机六个月包换,三年免费保修,并出具相应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成交供应商在供货时应提供中标产品的授权书。

    

     4、交货地点:贺州市妇幼保健院指定地点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5、付款方式:A分标:货物经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经过财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付总货款的70%,设备如在六个月内无质量问题,采购单位再一次性付清其余30%货款。B分标:货物经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经过财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6、报价单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伍佰元整(¥500.00)元,转至如下帐户:开户名称: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建行贺州支行贺州大道分理处;帐号:45001647402059111111,报价前没有足额交纳或者没有注明为该项目投标保证金的为无效报价,若为会员供应商则不用交投标保证金。

    

     7、报价单位请于2011年8月3日上午10:00前将填好并盖章的报价表;技术偏离表(如有请提供);保证金底单复印件或会员供应商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相关资料(需提供产品彩页以作为评判依据);售后服务承诺书;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等用信封密封后按规定时间交至或传真至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招标采购部;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3号政务中心4楼,传真电话0774-5137828/5137827;项目负责人:李重宁

    

     8、投标单位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以全部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不高于预算价的前提下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报价相同的,由采购单位决定成交侯选供应商);若报价单位的报价全部超出采购预算价,询价小组有权决定废标。

    

     9、成交供应商须一次交纳中标金额的1%作为中标服务费。

    

     采购单位:贺州市妇幼保健院

    

     代理机构: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201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