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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公平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7月21日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海丰县公平镇中心卫生院的委托,对海丰县公平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PWY-QX-11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海丰县公平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4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子包

   采购货物内容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

   子包一

   X线数字摄影系统

   套

   1

   140万元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原国家医药管理区)颁发的投标型号的设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三)投标人须具备医疗设备经营许可证及招标设备的经营资格证明;

    

     (四)具有所投标产品的(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的)证明文件;

    

     (五)在广东省地区有良好的,可靠的后续技术支持,有售后服务机构,或本项目的技术合作支持方。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1年7月22日8时30分起至2011年8月10 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授权经销委托书(原件)到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八、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5万元)

    

     投标人必须在2011年8月15 日12: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预交文件《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8 月16 日下午14:30 时(注14:00 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0室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11年8月16 日下午14:30 时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0室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文件下载)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1年7月22日至2011年7月28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易先生采购人联系人:海丰县公平镇中心卫生院

    

     电话:020-38878049 电话:

    

     传真:020-38879761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9~1022室联系地址:

    

     邮编:510610 邮编: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恒福路支行

    

     帐号:44001400808053002564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1年7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