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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北京关于转登国家发展改革委2829号文件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7月4日   来源:北京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各有关单位:

    

     2010年11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发改价格[2010]2829号“关于降低头孢曲松等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以下称2829号文件,见附件1),公布了头孢曲松等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格。根据药品价格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对部分中标成交产品价格进行调整,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药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执行,2010年12月12日起,各医疗机构不得高于政府最高零售价格销售2829号文件涉及药品。

    

     二、对部分中标成交产品价格进行调整(见附件2和附件3),各有关单位应及时调整,严格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调整的《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手册》部分中标成交产品价格列表(医疗机构用)

    

     2、调整的社区卫生机构部分中标成交产品价格列表(社区机构用)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