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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电子胃肠镜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6月28日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的委托,对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电子胃肠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1年6月27日至2011年7月1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下载)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E-QX-1104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电子胃肠镜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8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子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总价)

   一

   电子胃肠镜

   1套

   80万元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为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子包为单位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子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  投标方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 万元人民币,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  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  具有所投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的证明文件);

    

     (四)  经销商、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应取得制造商/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五)  在广东地区拥有厂家开设的维修站,专门负责内镜维修。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1年6月27日8时30分起至2011年7月13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到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可POS机刷卡),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八、投标人必须在2011年7月14日12: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预交文件《投标保证函》一份(如果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交)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7月15日上午9:30 时(注9:00 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0室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11年7月15日上午9:30 时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0室

    

     代理机构联人:何小姐采购人联系人: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

    

     电话:020-38878648/38878049 电话:

    

     传真:020-38879761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9~1022室联系地址:广州黄埔大道西天强路1号

    

     邮编:510610 邮编: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恒福路支行

    

     帐号:44001400808053002564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