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5月27日讯 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鹤峰县中心医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医用气体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鹤峰县中心医院
二、招标项目:中心供氧吸引系统及配套安装服务;
三、项目编号:HFXZFCG2011-153
四、项目内容:医用气体及配套设施项目(交钥匙工程,包括设备材料等购置、安装调试、培训、保修,详见招标文件)
(1)中心供氧系统;
(2)中心吸引系统;
(3)呼叫系统;
(4)天轨输液架;
(5)电源插座、照明等辅助设施。
五、投标人要求:
1)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2)具有省级以上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医用中心供氧、医用中心吸引系统注册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三级(含)以上资质。
4)取得ISO2000质量体系认证。
5)近两年承担多个大中型医院医用中心供气系统工程的设计和安装,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和施工经验。
6)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代理机构: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
六、招标有关事项:
1、标书发售时间:2011年5月26日起至2011年6 月10日(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2、标书发售地点: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政府写字楼三楼)
3、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以备审查。开标时可带复印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鹤峰县中心医院
帐 号:758201040001065
开户银行:鹤峰县农业银行
4、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1年6月17日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和未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一律拒收。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6、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鹤峰县中心医院行政综合楼四楼会议室
采购人:鹤峰县中心医院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15335858688
传 真:0718-5282450
政府采购执行机构: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滕先生
电话/传真:0718-5292345
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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