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5月17日讯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
省物价局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部分抗微生物类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440号)精神,下发了《关于核定部分抗微生物类和循环系统类药品补充剂型规格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陕价价发【2011】40号),对有关药品增补剂型规格的最高零售价格进行了核定,该文件在省物价局门户网站挂网公布,网址为http://www.spic.gov.cn/admin/pub_journalshow.asp?id=104869&chid=100068,请各地认真对照,凡属于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在医保报销中严格执行最高零售价。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 中国角型毛巾架行业运营态势与投资潜力研究报告(2018-2023)
• 中国直接挡轴市场深度研究及投资前景分析报告(2021-2023)
• 2018-2023年KTV专用触摸屏市场调研及发展前景分析报告
• 中国回流式高细度粉碎机市场深度调研与发展趋势预测报告(2018-2023)
• 2018-2023年中国原色瓦楞纸行业市场深度研究及发展策略预测报告
• 中国雪白深效精华液市场深度调研及战略研究报告(201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