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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卫生局集中采购电子胃镜招标公告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5月12日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生意社5月12日讯 丹东市卫生局集中采购办公室的2011年0007号电子胃镜公开招标项目,已经政府采购办批准实施政府采购,欢迎符合该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丹东市卫生局集中采购办公室

    

     二、项目名称:丹东市卫生局集中采购办公室2011年0007号[进口]电子胃镜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文件名称:DDWS20110007采购文件

    

     五、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国启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六、项目概况及谈判时间

    

     设备名称   [进口]电子胃镜(1套)

    

     时间  2011年6月1日

    

     七、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

    

     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同时,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该医疗器械相关资格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

    

     2.设备具有国家要求的所有相关资质证件

    

     八、获取采购文件的方法

    

     1. 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自2011年05月12日—05月24日(办公时间)。超出此期限,一律谢绝领取。

    

     2. 资质审核地点:丹东市卫生局集中采购办公室。

    

     3. 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份

    

     4. 领取地点:辽宁国启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九、领取采购文件前需携带的相关资料到丹东市卫生局集中采购办公室进行资质审核。

    

     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C: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D:国家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E: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F:代理商还须提供制造商的代理授权书(原件)及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G: 所投产品技术参数说明材料

    

     H: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I: 国家要求的设备的其他资质证件(专业设备资质证件);

    

     J: 投标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复印件);

    

     K: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验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材料;

    

     L: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证明的书面声明;

    

     M: 国务院财政部、卫生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N:特殊医疗设备,需要国家卫生部等部委批件的需要提供相关批件。

    

     十、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即谈判时间前。超出此时间递交的文件一律谢绝。

    

     十一、谈判地点:丹东市卫生局集中采购办公室

    

     十二、辽宁国启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和丹东市卫生局集中采购办公室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郑重承诺:我们的采购文件既不为熟悉的供应商“量身定做”、也不为陌生的供应商“设置障碍 ”, 做到起点公平,机会均等。并请进行监督和举报,政府采购监督电话为:0415-2211261、0415-2211262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国启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24-25856906

    

     联系人:王女士

    

     采购单位:丹东市卫生局集中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5-6161024

    

     联系人:丁振波,索宝生

    

     辽宁国启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