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产业>医药>  正文

卫生部 明确单采血浆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4天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5月10日   来源:中国新闻网

     生意社5月10日讯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卫生部日前发布关于明确单采血浆时间间隔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目前部分地区对两次单采血浆时间间隔存在不同理解,执法标准不尽相同。为统一标准,易于执行,经研究,现对《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第30条第三款规定解释如下:

    

     两次供血浆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4天,系指从供浆员施行供浆行为的第2天算起,至第15天为间隔时间,第15天为再次供浆的最早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