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4月26日讯 近日,印度相关律师向我会反映,印度财政部已经拒绝印度商业和工业部下属反倾销和联合税收总局于2011年1月20日做出的向中国产青霉素G钾和6-氨基青霉烷酸(6-APA)征收反倾销税的裁决建议,理由是基于公共利益(Mass Public Interest)的考虑。印度在2009年7月启动针对中国和墨西哥所产青霉素G钾和中国产6-氨基青霉烷酸的反倾销调查,并于今年1月做出终裁,认定中国和墨西哥所产原料药售价低于正常价值,对印度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并构成倾销。根据建议,将对每十亿单位中国产青霉素G钾征收2.17美元反倾销税,对每千克中国产6-氨基青霉烷酸征收2.66美元至9.28美元反倾销税。
这是印度财政部第二次拒绝反倾销和联合税收总局的反倾销建议措施,下游用户的反对以及担对国内制药行业造成不利影响是导致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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