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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苏省启东市关于成立启东市基本药物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4月14日   来源:启东市卫生局

  

   生意社4月14日讯 

     各医疗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5号)精神,决定成立启东市基本药物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指导与管理。基本药物药事管理委员会设领导组、办公室和专家组,组成成员如下。

    

     一、领导组

    

     主 任:沈俊涛 局 长

    

     副主任:苏高飞 副局长

    

     陆健泉 副局长

    

     黄风华 副局长

    

     陆海峰 局纪委书记

    

     陈 锦 局长助理

    

     成 员:秦海松 医政科负责人

    

     龚士飞 财审科科长

    

     施殿刚 卫生监督与社会卫生科科长

    

     施 惠 监察室主任

    

     王 燕 医学会秘书长

    

     林思敏 第七人民医院院长

    

     徐建辉 第六人民医院副院长

    

     龚建英 肝癌研究所药剂科主任

    

     朱永泉 第三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

    

     朱永昌 第三人民医院传染科主任

    

     袁飞群 第二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

    

     领导组职责:

    

     1.制定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2.确定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及制定统一配送方案。

    

     3.部署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推进工作。

    

     4.指导各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5.协调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基本药物质量、使用、财政补偿情况。

    

     二、办公室

    

     主 任:陆健泉 副局长

    

     成 员:陈锦 局长助理

    

     秦海松 医政科负责人

    

     龚士飞 财审科科长

    

     施殿刚 卫生监督与社会卫生科科长

    

     施 惠 监察室主任

    

     王 燕 医学会秘书长

    

     办公室职责:

    

     1.具体负责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过程的日常工作。

    

     2.负责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培训、采购、配送、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组织工作。

    

     3.组织对各单位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的督查,审核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基本药物的采购计划,监督各单位网上集中采购,对人均门诊费用和基本药品费用占比进行监督,定期汇报各单位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和进度;检查考核配送企业服务质量和配送率。

    

     4.根据《启东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相关规定,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医疗机构进行绩效考核。

    

     三、专家组

    

     组 长:王 燕 医学会秘书长副主任中药师

    

     成 员:林思敏 第七人民医院院长副主任医师

    

     徐建辉 第六人民医院副院长 副主任医师

    

     龚建英 肝癌研究所药剂科主任主管药师

    

     朱永泉 第三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主管药师

    

     朱永昌 第三人民医院传染科主任主任医师

    

     袁飞群 第二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专家组职责:

    

     1.对基本药物使用情况进行业务培训、指导。

    

     2.根据上级精神,按规定要求适时调整基本药物的品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