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4月1日讯 3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总结了前一阶段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情况,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邵明立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局长吴浈主持会议。
邵明立充分肯定了前一阶段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果。他说,在这项工作提出至今的10个月时间里,全系统克服种种困难,坚定不移、毫不动摇地推进基本药物电子监管的实施工作,按期完成了既定的工作任务。从4月1日起,参加招标的基本药物已经具备了赋码的基本条件,可以进入实质性的赋码管理阶段。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来源于四个方面: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医改配套政策的出台,为实施电子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全系统创新思路、狠抓落实,为实施电子监管建立了高效的工作机制;企业的理解、拥护和支持,为实施电子监管营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前期高风险药品电子监管的实践,为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邵明立在讲话中进一步明确了“十二五”期间药品电子监管的总体思路。他说,在今年4月1日实现参加招标基本药物品种电子监管的基础上,要继续扩大电子监管范围,到2012年2月底,实现基本药物全品种(包括中标品种和非中标品种)电子监管。经过更长时间的努力,力争到“十二五”末,完成覆盖全品种、全过程的药品电子监管,形成更加健全的信息网络和管理制度,实现上市药品生产、流通全过程的质量可追溯。
邵明立对继续深入推进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制度。要把基本药物电子监管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同时,要建立健全药品电子监管的运行和管理机制。二要强化监督检查,狠抓推进落实。要及时了解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情况,做好督促、检查工作。要做好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的电子监管工作。三要重视队伍建设,完善日常监管。要利用药品电子监管平台,开展日常监管,提升监管效能。要进一步加强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平台的技术保障工作,使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在现有基础上不断完善。四要扩大正面宣传,争取各方支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增进各方共识,争取社会支持,努力把各项工作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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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电子监管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编码技术和已建成的第三方技术平台,建立对规定入网药品目录品种的监控、追溯系统。电子监管通过在药品最小销售单元的外包装上,按照一物一码的原则进行赋码,由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时上传有关生产、经营数据,实现对入网监管药品的流量、流向、库存等信息的及时获取,并通过药品有关安全信息的预警和处理,满足药品监管工作的需要。
药品电子监管码包含每一个最小销售包装药品的基本信息(如通用名、剂型、规格等)、药品注册信息(批准文号等)、生产企业信息(企业名称、资质等)、药品生产信息(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等)。(王晓冬 辑)
记者王晓冬 孙运波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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