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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3月25日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以下设备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标书电子版下载),公示期间为2011年3月25日至2011年3月31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标编号:0724-1101D10N0389

    

     2. 项目名称: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第三批)

    

     3. 招标设备名称及数量:

    

    

   包号

   招标设备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人民币)

   1

   数字摄影X线系统

   1套

   175万元

   2

   三气培养箱(重招)

   2台

   29万元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应对所投包号内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项目包1采购本国产品;本项目包2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

    

     6.招标标的类型:货物

    

     7.合格的投标人:

    

     ①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司企业法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

    

     ②投标人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③如投标人为投标设备的代理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厂商对所投设备的合法授权函;

    

     ④包1设备要求具有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8.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9.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有兴趣的投标人代表请携带以下资料:

    

     1)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于2011年3月25日至2011年4月13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00至16:30(北京时间)到以下地址购买招标文件(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原件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2楼购标室

    

     电话:86 20 37652392

    

     传真:86 20 37652396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帐号:120905690610808

    

     国内邮购标书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如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请注明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10.所有投标文件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包1投标保证金要求为人民币15,010.00元,包2投标保证金要求为人民币2,010.00元,保证金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关于保证金的相关要求)。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1年4月14日当天上午投标截止时间09:30(北京时间)之前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下列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投标: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招投标中心2号会议室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

    

     11.开标时间:2011年4月14日上午09:30 (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招投标中心2号会议室

    

     13.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4.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按照所登记的内容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15.本招标公告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在广州进行仲裁。

    

     16.有关此次招标公告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18

    

     电  话:(862087768198

    

     传  真:(8620)87768283 87616260

    

     网  址:www.gmgitc.com

    

     联系人:曹敏、陈田、张惠玲

    

     17.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

    

     地址:广州市多宝路

    

     电话:8129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