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1月13日讯 根据青海省卫生厅青卫药政[2010]17号关于公布《青海省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增补药品目录的通知》的要求,由于以下四个品种剂型不在遴选的100种品种剂型范围内,现取消肌苷口服溶液(1%*10支、2%*10支)、复方罗布麻片I(复方*100片)、复方罗布麻片II(复方*100片)、琥乙红霉素颗粒(0.1g *10袋、0.1g*12袋)、氨咖黄敏颗粒(复方*12袋)的增补药品品种剂型,此次不在招标。
特此通知。
青海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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