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产业>医药>  正文

济南对零售药店推行安全信用分类管理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1月10日   来源:新华网

  生意社1月10日讯 记者从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从2011年1月开始,济南对所有零售药店推行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制度。

   

  济南市、县两级药监部门对零售药店在准入审批、日常监督检查、稽查办案中的有关信息,通过市局信用分类管理系统,及时录入到所辖药店电子档案中,形成药店信用分类管理电子档案,并根据得分情况将药店的信用类别分为A、B、C、D四类。A类为守信、B类为基本守信、C类为失信、D类为严重失信。连续两年保持A类守信企业的,核定为AA级守信企业;连续三年及三年以上保持A类守信企业的,核定为AAA级守信企业。

   

  对A类药店,除专项检查和举报检查外,减少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对于AA、AAA级药店,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时免于现场检查,并在各类评先创优活动中优先推荐,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优先给予政策支持;对B类药店,每年对企业至少进行1次全面监督检查;对C类药店,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案件回查频次,每年检查和案件回查次数不少于2次,每年至少安排1次药品抽验,许可证换证必须现场检查,同时列入GSP跟踪检查重点;对D类药店,除采取与C类药店相同的措施外,加大监管力度,集中进行治理整顿,直至退出药品经营市场。

   

  除采取以上监管措施外,济南市还将建立药品安全信用信息发布制度。对A、B、C、D类药店通过市局外网网站进行动态发布,并提供公众查询服务。同时,对经营规范、信用度高且连续一年以上保持A类状态的药店,通过新闻媒体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D类药店,及时予以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