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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商品电子交易“乱象”频出亟须监管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0年12月30日   来源:国际商报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截至2010年12月,我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总数已超过200家,2010年预计交易额将有望达8万亿~10万亿元。

   

  新近发布的《2010年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研究报告》显示,自2006年以来我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呈现出不断加速、迅猛发展的态势。在交易额方面,2008年我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突破达5万亿元。

   

  上周,一场以“中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发展路在何方?”为主题的“2010年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论坛”在山东济南举行。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和中国大宗商品研究中心联合承办的这次论坛上,众多机构围绕我国现货贸易流通发展趋势分析及新型模式探索我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将来前景、国家政策走势;如何促进大宗商品中远期现货整体发展等话题展开讨论。主办方生意社(www.netsun.com)还联合参会企业成立了“中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诚信联盟”。

   

    行业呈“井喷式增长”

   

  “2007至2010年,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呈现,井喷式增长,仅2009年便有44家市场成立,占所有交易市场总数的27.5%”,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张周平向记者透露,据介绍,中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自1990起步以来,缓慢发展,交易产品种类涉及农副、有色、化工、纺织、钢铁五种。其中以农副产品为主要交易品种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约占76.9%。而2003年开始,大宗商品电子交易步入快车道,到2006年,4年时间有38家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成立。而目前阶段,这一市场已然属于“井喷式增长”。

   

  论坛发布的报告同时揭示了这一行业在分布地域、交易种类、交易方式等多个角度的实际状况并进行了分析。

   

  在地域分布上,报告显示,截至目前,大宗产品电子交易市场分布在我国24个省市自治区,东西部地区分布差异明显,其中东部沿海地区分布最多,中部次之,西部最少。地域性特点显著表现在标的产品的主产区自然分布以及主要贸易区的地域性使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点,体现“就近原则”。我国地域经济发展的严重不平衡是造成地域分布不均的主要原因。

   

  在产品种类比例上,据调研显示,目前我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多数服务于农产品(16.83,-0.22,-1.29%)、金属、能源等行业,之所以这些品种能占据电子交易市场的半壁江山,主要有以下两点原因:农产品、金属、能源等产品市场需求巨大;农产品、金属、能源等现货市场成熟、行业信息传播速度快。

   

  在交易活跃阶段上,据调研显示,各种电子交易市场在2003年之前处于平稳发展期,但是在03年以后同时呈现出迅猛发展的态势,成交量巨大,极为活跃,其中农副产品在不同时期的多种交易品种中都尤为活跃,独占鳌头,钢铁、能源、化工类产品06年以后成为农副产品之外的最为活跃的交易品种。

   

  同时,报告还对国内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交易模式进行了比较,总体上,目前我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的交易模式分为电子盘交易模式、仓单模式、预约模式三种。据调研显示,目前国内的160余家电子交易中心中,采用电子盘交易模式的约占52%,仓单模式的约占31%,预约模式的约占17%。

   

    法律与监管缺位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有其飞速发展的可喜一面,但当前更为突出的是矛盾的一面——如何规范发展。商务部去年就出台了相关文件要整治电子交易市场,今年更是通过各省经信委加大了调研和整治力度。然而,对于电子交易市场是要一棒子打死还是要扶持,三大交易所和电子交易市场的关系如何协调,电子交易要配套怎样的安全管理机制……政策面还有许多不明朗和待规范的地方。”中国大宗商品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刘心田向记者表示。

   

  刘心田称,我国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在促进商品流通、套现保值、规避风险以及价格发现等方面的功能日益显现,并引起了国际市场的关注。然而,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以及监管主体的缺位仍是限制这类市场发展的重要瓶颈。在法律法规方面,现有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基本都是按照2003年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设立的,但它只是一个行业性的参考标准,本身不具有法律的权威性,在交易商或者市场出现违约行为时,无法依据它对违约方进行处罚。

   

  《2010年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研究报告》中指出,大型电子交易市场还有定位不清、投资主体不规范的问题。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属于现货市场,以服务大宗原料商品的流通为经营目的,介乎于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之间。但由于其采用的交易机制与期货交易存在着诸多相同之处,如都采用了保证金制度、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等,使得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被很多人称之为“变相期货”、“准期货”。这种由于错误的市场定位而导致的错误经营理念、经营思路如果蔓延开来,一旦招致国家的严厉管制,将对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这一新型现货交易模式的发展带来沉重打击。

   

  同时,在投资主体方面,报告认为,部分投资主体对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的运行并不清楚,盲目投资后对市场的管理自然也是盲目,很容易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另一方面,投资主体为了能够尽快收回投资,会积极发展投机交易以扩大市场交易量,为了争抢交易商往往不择手段,甚至违规。

   

  而刘心田表示,在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领域引入仲裁机制、加强行业监管也是解决处理风险问题的有效途径。在实践中,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一般风险问题发生时,往往采取协商方式解决,但协商结果往往难达成一致。而引入仲裁机制,由权威机构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公平、公正地处理风险,同时加强行业监管,这对规范市场运作、抑制过度投机将会起到良好的作用。同时,加强对市场参与者的培训,为确保该类市场的顺利发展,培养一批合格的参与者是必须的。这些都能有效的促进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的更快发展。

   

  在张周平看来,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规范、快速、可持续发展,首先应该明确市场定位,加强行业自律,其次应整合同类市场,迈向资本市场,还必须充分重视信息资讯的重要性以及指导意义,选择最广泛、最权威的市场信息作为整个判断市场情况的标准。“要想进一步规范发展,国家必须尽快制定《大宗商品电子交易法》,对电子交易市场的设立、运行、管理等加强监管,并明确监管单位的职责,使市场有法可依。交易制度和规则要相应的统一和规范。交易资金结算应该统一规定,引进银行作为第三方资金托管和资金安全的制度。”张周平说。(来源:国际商报 文/陈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