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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护理费大幅提高 人身伤害赔偿也将提价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0年10月22日   来源:法制晚报

    生意社10月22日讯 

   

  北京市医院拟大幅提高护理费 律师认为 此举将对人身伤害赔偿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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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道,本市医院护理收费拟大幅提高。一级护理每天拟从7元提高到90元,二级护理拟从5元提高到70元,三级护理从3元提高到50元。

   

  卫生局相关人士表示,原标准过低致医院亏损,损害了护士的积极性,不利于医院的正常护理工作。

   

  据悉,目前本市护理收费标准仍沿用1999年制定的《北京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该标准规定特级、一级、二级、三级护理每日标准分别是25元、7元、5元、3元,三级医院可在此基础上加收2元,二级医院可加收1元。

   

  如果以一级护理每日9元为例,护士每天要为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洗脸、梳头及口腔清洁2次;2次留置尿管或1次会阴护理、洗脚;每周洗头1次;每周温水擦浴2次等。

   

  根据市卫生局成本核算,一级护理一天的实际成本是96元,而现有价格仅为成本的7.3%。

   

    法律看点

   

  1.护理费大幅提高,会对人身伤害索赔带来哪些新变化?对谁更有益?

   

  2.受害者要索赔护理费需提供哪些证据?若得到护理费赔偿是否就得请护工?

   

  3.如果由护士或家属承担护理工作,对护理费索赔有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