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产业>医药>  正文

2010年青海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增补药品公示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0年8月25日   来源:青海省卫生厅

  生意社8月25日讯 2010年7月3日,省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遴选评审出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增补药品100种。按照省政府要求,现将结果公示。

   

  公示期为2010年8月23日至29日,共7天。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意见、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寄青海省卫生厅纪检组(联系地址:西宁市西关大街12号,邮政编码:810000)。截止日期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反映意见、建议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符合实际。意见只受理书面材料,个人提交的意见必须签署真名(须手写)、身份证号码,注明联系电话和地址;单位提交的意见必须加盖公章,签署法人代表姓名(须手写)、身份证号码,注明联系电话和地址,以作核实。

   

    附件 : 《青海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增补药品》

   

    青海省卫生厅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