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产业>医药>  正文

基本药物力推电子监管 企业忧成本增加效率降低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0年8月24日   来源:中国医药报

  生意社8月24日讯 8月15日,为期一个半月的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电子监管码集中培训告一段落。这次培训,加深了相关企业对实施基本药物电子监管的理解,也拉开了我国基本药物实施电子监管的帷幕。

   

  “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此次新医改五项重点内容之一。为了确保307种基本药物使用安全,5月1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发布了《关于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0]194号)。通知规定,从2011年4月1日起,对列入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未入网及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参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

   

  “用电子监管的方式确保基本药物使用安全,于国于民都是一件好事儿。但客观地说,电子监管要想达到预想的效果,相关部门仍需要做大量工作。”一位业内人士称。

   

    电子监管分步进行

   

  药品电子监管是利用现代信息、网络、编码技术对药品全过程实施电子监控的方法,由此产生药品惟一“电子身份证”电子监管码,附在产品包装上。该码属于一件一码,可以起到监控、追溯、查询作用。

   

  事实上,基本药物并不是我国首次实施电子监管的药物。记者了解到,我国药品电子监管按照“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正在分类、分批、分步骤进行。

   

  早在2007年10月,我国基本建成了特殊药品监管网,实现了对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生产、流通、储存全过程的动态监控;从2008年11月1日起,我国对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和二类精神药品(统称“四大类”)实施电子监管。“四大类”未入网及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销售。

   

  随着新医改的逐步推行,尤其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初步建立,2010年4月,国务院下发通知(国办函〔2010〕6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明确指出,要“全面提高和完善307种国家基本药物的质量标准,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覆盖抽验和全品种电子监管,完善地市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评价体系”。

   

  资料显示,纳入此次“全品种电子监管”的307种基本药物,大约有3.5万个批准文号,涉及3000多家药品企业,覆盖70%~80%的上市品种。

   

  《关于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规定,凡生产基本药物品种的中标企业,应在2011年3月31日前加入药品电子监管网,基本药物品种出厂前,生产企业须按规定在上市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电子监管码,并通过监管网进行数据采集和报送;凡经营基本药物品种的企业,须按规定进行监管码信息采集和报送。

   

  为确保基本药物生产企业严格执行上述规定,通知同时列出强制性措施:2011年4月1日起,对列入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未入网及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参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

   

  SFDA信息办公室主任朱国富表示,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电子监管可以有效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行为,可以实施对问题药品追溯召回,此举对药品全程透明化管理、消费者用药安全和提升监管水平等具有重大意义。

   

    规范行为追踪全程

   

  “从监管的角度说,药监部门可以通过药品电子监管网实时监控每一批药品从出厂、流通、运输、储存直至配送给医疗机构的全过程,遇有问题可迅速追溯流向和召回产品;从业界的角度说,电子监管码以及这种全程监控将有效约束企业的不规范行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企业高管说。

   

  以输液产品为例,按照国家规定,输液产品下线后要等待15天才允许出厂销售,这15天主要是对输液产品做灭菌检验。但是由于输液产品市场竞争激烈,市场需求量大,一些不法企业既舍不得投资建立大面积的仓库,又不甘心放弃市场机会,往往将产品放入库房七八天后就发出去。这似乎可以解释为什么一些原则上只能生产1000件产品的生产线,最后产品批号反映,却能达到3000件、5000件乃至8000件。

   

  一旦有了电子监管码,企业对于上述情况将难以自圆其说。且不说电子监管网的设置是否允许企业生成8000件产品批号,即使企业上传了8000件的产品批号,这就与企业严格按GMP生产、只能有1000件的自行记录不符。在这种情况下上传电子监管码,就相当于企业自己把造假的证据上传到了药监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