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8月21日讯
病人:护士多发一瓶药 院方:怎么能让病人帮忙换药
8月17日上午,项女士在江宁陆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挂水,发现导气管有点漏,便请输液室内另一名病人沈先生帮忙,重新插上一瓶新药水。谁料,这瓶药水是护士发错的,并不是项女士的。
病人:护士多发一瓶药
项女士因病在该中心输液三天,8月17日是第三天输液,“前两天都是3袋,但当天护士拿来3袋和1瓶,我还特意问了护士,‘怎么是4个?’护士只是点点头,答应了一声。”
输液时,项女士突然发现输液导气管有点漏水,便请等待输液的沈先生帮忙。“当时她的药水快挂完了,她顺便叫我帮她换一下,我就把输液的针头插进挂在架子旁的那瓶药水中。”沈先生说,“输液室就我们两人,我以为架子上的药水都是她的,也没太在意。”
过了一会,护士来到输液室,发现项女士挂错药,便立即拔掉输液管,并把挂错的药水拿走。
院方:药液对身体无害
陆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陈主任称,项女士确实挂错药水,但并不承认那瓶药水是拿给项女士的,是给其他病人的,“我们对输液非常重视,上面写有输液者的名字,每次输液都会核对姓名”。
“她当时没有家属陪护,发生任何问题都应该叫护士,而不是叫其他病人帮忙,病人不了解药水情况。”陈主任说,“后来又为她补挂了葡萄糖和维生素。”陈主任表示,项女士当时挂错的药水是维生素K1和654-2(解痉药),不会对身体产生危害。
但项女士却并不相信对方,“如果挂错的药对我身体有伤害怎么办?而且为什么当时护士把药水瓶拿走?到底我输的是什么药?”
陈主任说:“我们管理很严格,当时发现错挂了以后就对输液瓶进行了处理。”
对此项女士以及家人表示,“既然没有危害就更不应该拿走,现在医院销毁了证据,我更没办法了。”
律师:双方都有责任
事发后,项女士感觉头昏、胸闷,卫生服务中心为项女士准备了一间病房,并为她做了一些常规检查。“都是免费的,发生这样的事情医院还是有失职的地方,我们对项女士表示道歉。”
但项女士拒绝接受道歉,“万一有后遗症怎么办?现在我没办法工作,今后生活怎么办?不是一句道歉就可以解决的。”
项女士要求对方出具一份书面证明材料,“如日后发生不良后果,与此次输液有关,因院方销毁了药水证据,责任由院方承担”。
“保证我们肯定不能写,不能说今后所有的问题都是我们的责任。”陆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王院长表示,可以把经过写下来,院方确有失职之处,但并不负有全责,如果项女士不愿协商解决,可以进行医疗鉴定,医院尊重鉴定结果。
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方磊律师认为,此事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另外,项女士出现的头疼、胸闷等症状是否与挂错水有因果关系,可以进行相关医疗鉴定。在此过程中,项女士产生的损失,如误工费、医药费,陆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作出相应的赔偿。目前双方仍在协商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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