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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中心血站招聘护理专业工作人员简章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0年8月14日   来源:高校人才网

  厦门市中心血站系财政核拨经费全民事业单位,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2名。简章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人数:采供血岗位2名。

   

    (二)资格条件:

   

  1、专业要求:护理、护理学;

   

  2、学历及生源要求: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社会在职人员;

   

  3、其它要求:女性,年龄25周岁以下[1985年8月20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乙肝表面抗原阴性。

   

    三、报名事项

   

    (一)厦门生源界定

   

  厦门生源毕业生(含就业和未就业毕业生,已就业人员其户籍和人事关系须在厦门,下同)系指入学前(指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院校前,下同)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参照厦门生源:

   

  1、入学前户籍在厦门市但学籍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

   

  2、入学前户籍和学籍虽不在厦门市,但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前父母或配偶有一方户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2010年应届毕业生。

   

    (二)现场报名

   

    1、时间:8月16日—8月20日

   

  2、地点:厦门市中心血站三楼业务科(思明区湖滨南路121号)

   

    3、电话:0592—2291223

   

    (三)应提供材料

   

  1、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报到证、初(高)中毕业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社会在职人员: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初(高)中毕业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厦门生源和参照厦门生源的报考者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父母或配偶户籍在厦门市的户口本或结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者填报个人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专业科目)、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该岗位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为专业科目(即岗位相关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卷面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时间:8月23日上午9:00—11:00,地点见准考证。

   

  3、加分规定:厦门生源或符合参照厦门生源毕业生参加招聘考试的,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加10分。

   

  4、笔试成绩在中心网站公布,并电话通知所有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

   

  1、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1:1比例进入面试的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实行面试考官当场打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考官人数为7人。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4、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者综合成绩按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在中心网站和公示栏公布。

   

    五、体检

   

  (一)从综合成绩上线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二)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一张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三)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进入体检的报考者因体检不合格致使岗位空缺的,从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1、根据岗位要求和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中心网站和公示栏公示7日。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依据国家和厦门市以及中心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本次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本次招聘的非在编工作人员,不办理人事及户籍关系调入手续(厦门生源除外)。外地生源合同期满四年并续签劳动合同的,根据厦门市人事劳动相关规定,可申请办理户籍、人事关系迁入手续。

   

    七、其他事项

   

  1、应届毕业生系指全日制普通教育2010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系指全日制普通教育2009届及以前毕业生。未就业毕业生系指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后尚未到政府人事部门办理就业审批及报到手续的人员。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心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

   

  3、有关考务与聘用信息将通过中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上述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厦门市中心血站公开招聘工作。

   

    厦门市中心血站

   

    二〇一〇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