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产业>医药>  正文

2010年宁夏关于对基本药物中标后不领取通知书的违规企业处理的通报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0年8月9日   来源:宁夏卫生网

  生意社8月9日讯 

  各市、县(区)药招领导小组:

   

  2009年12月份以来,我区按照国家规定,面向全国实施了基本药物网上公开招标采购,共有近千家企业参与了投标,最终357家企业中标。但是在供货过程中,出现了少量中标企业不领取中标通知书、不签订供货合同的情况,严重影响了我区基本药物的供应,造成了基层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短缺。7月19日,自治区药招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按照规定对相关企业进行严肃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医疗机构开始申购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后,各配送企业反映有个别企业不领取中标通知书,也不签订供货合同。自治区药招办、招标局(政府采购中心)多次电话联系相关企业,并于6月8日网上进行公告,要求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中标通知书。规定期满后,苏州致君万庆药业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依然不领取中标通知书,不按照规定签订供货合同和供应药品,严重影响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宁夏的贯彻执行。

   

    二、违规企业名单及中标品种

   

  (一)苏州致君万庆药业有限公司,中标药品为—头孢呋辛钠粉针剂(1.5g/支);

   

  (二)山西宝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中标药品为布洛芬胶囊(0.2g*24粒);

   

  (三)辽宁天龙药业有限公司,中标药品为双氯芬酸钾胶囊(25mg*24粒);

   

  (四)吉林万通药业有限公司,中标药品为溴己新片(8mg*100片);

   

  (五)浙江蓝绿康药业有限公司,中标药品为格列吡嗪胶囊(5mg*30粒);

   

  (六)江西九连山药业有限公司,中标药品为银翘解毒片(CO*24粒);

   

  (七)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标药品为三七胶囊(0.3g*40粒)。

   

    三、处理意见

   

  以上7家企业的行为违反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药物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具体处理内容如下:

   

  (一) 取消上述企业的药品中标资格;

   

  (二) 扣除投标保证金;

   

  (三)记入不履约行为记录;

   

  (四)禁止三年内参加宁夏药品统一招标采购活动;

   

  (五)在宁夏电视台、宁夏广播电台、宁夏日报、宁夏新闻网等新闻媒体,对违规企业进行曝光,公告处理情况;

   

  (六)由卫生厅、监察厅(纠风办)、工商局、药监局分别负责,将企业违规情况上报卫生部、国纠办、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