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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改委药品价格评审中心《2010年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0年7月23日   来源:吉林省物价局

    生意社7月23日讯 省内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药品价格评审中心<2010年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药价审字[2010]59号)转发给你们。现就我省2010年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调查范围及内容

   

  本次我省调查主要为列入国家发改委定价范围的部分药品,包括国家发改委尚未定价的医保新增药品及部分已定价药品,共102个品种,涉及54家企业。

   

  调查内容包括药品出厂价格以及生产企业财务经营等基本情况。调查年度为2009年。如调查药品2009年未销售,则调查上一年度,依此类推,推至2007年仍未销售的可不进行调查。如调查药品为2009年6月以后上市,则调查时间延长至2010年6月底。

   

    二、调查组织形式及要求

   

  本次调查由省物价局统一部署、总体协调、汇总结果,由省局价格二处、成本监审局负责组织,成立调查组分赴各地实地调查,审核汇总调查情况并上报国家发改委。

   

  各调查组应根据国家发改委文件精神和国家发改委药品价格评审中心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精心布置工作,统一调查方法和要求,做好调查准备,根据相关医药企业报送的数据认真、细致的开展现场调查。

   

  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要如实、准确、全面按国家要求填报调查数据(出厂价格调查企业及调查药品名单、调查表、2010年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工作方案、出厂价格调查相关表格填表说明可登录吉林省物价局网站查询或下载,网址:http://wjj.jl.gov.cn),并于2010年7月31日前将填报数据(加盖公章)报送吉林省物价局价格二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中华路160号,邮编:130061,电话:0431-86795563(传真)、88505014)。请各相关医药企业配合好本次调查工作,具体调查时间、调查组分组情况另行通知。

   

  各调查组在开展调查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与我局沟通联系。

   

  联系人:价格二处 屈文澈  电 话:0431-86795563(兼传真)、0431-88505014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