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6月28日讯 还在各方力量博弈中的新《药品价格管理办法》(下称《新药管办法》),虽然是“老瓶新酒”,但仍引发了医药股近期罕有的强烈地震。
尽管如此,“《新药管办法》势在必行,两个月内可能就会出台。”一位不方便透露姓名的发改委官员6月22日对《投资者报》表示,“会调整意见稿里的部分药品价格幅度,差价率部分会微有下调”。
诸多分析师认为,在《新药管办法》的推动下,将迎来医药业“以大吃小”的重组潮。未来医药行业整合、集中度提升是必然趋势。
而处于不同细分行业的医药企业受到的冲击程度也不相同。总体而言,化学仿制药企业受影响最大,生物制药和中成药企业次之,而立足于出口的原料药企业、医疗器械、以保健品和OTC 为主的四类医药企业影响很小。
四类药企受冲击小
根据意见稿,医药企业的流通差价率不得超过40%,销售利润率不得超过23%。实际上,在意见稿下发消息出来的前一天,A股医药指数已经开始整体走低,市场已经敏感地对其做出反应。紧接着因为端午节休市3天,此后两天,医药指数下滑幅度较大。
鉴于2000年版的《药品政府定价办法》在实际中并未执行,国信证券分析师贺平鸽认为:“尽管意见稿在有关费用率、利润率、价差率标准,加大了幅度和力度,但这也只是表达了监管层的终极调控目标,并不具有实质‘杀伤力’。”
在她看来,药品降价如果不触动“以药养医”这一药价虚高的体制“源头”,就难以改变行业价值链各环节地位和盈利模式,对企业利润也难以构成较大的实质性冲击,并且影响企业盈利的是出厂价而非终端零售价,再说,不到10%净利率的医药工业怎么看都不是暴利行业。
而兴业证券医药行业首席分析师王晞则认为:“由于意见稿对进入医保药品的药品定价均作出了严格的限制(未进入医保或者出口的仿制药可以市场定价),无论是创新型企业还是普药企业,都将面临药品价格下调、利润降低的风险。”
即使是创新型化学药,其毛利率也不能超过63%,这个很难补偿企业前期巨大的研发投入和风险,鼓励自主创新的力度不够,对企业吸引力不大;而普药企业,由于流通环节中对差价率的限制,销量和利润将均会大打折扣。
• 中国角型毛巾架行业运营态势与投资潜力研究报告(2018-2023)
• 中国直接挡轴市场深度研究及投资前景分析报告(2021-2023)
• 2018-2023年KTV专用触摸屏市场调研及发展前景分析报告
• 中国回流式高细度粉碎机市场深度调研与发展趋势预测报告(2018-2023)
• 2018-2023年中国原色瓦楞纸行业市场深度研究及发展策略预测报告
• 中国雪白深效精华液市场深度调研及战略研究报告(201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