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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成分须标标准名称 不准再说“美白因子”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0年6月18日   来源:成都晚报

    生意社6月18日讯 

   

    核心提示

   

  ●过去化妆品在包装和产品说明中标明产品所含的营养成分,对于防腐剂、色素、香精、杀菌剂等则不会提及

   

  ●未使用新标签的6月17日前生产或者进口的产品,可继续销售直到保质期结束

   

  ●香精色素防腐剂将全部“现身”,消费者买起来用起来更放心

   

  保湿因子、闪亮精华素、祛斑美白因子……昨日起,这些在化妆品上常见的成分名称将逐渐被透明质酸钠、二氧化钛、十八碳烯二酸等标准成分名词所替代,香精色素防腐剂将全部“现身”。根据国家质检总局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化妆品通用标签》规定,从6月17日起,所有生产并销售或进口报检销售的化妆品,必须在包装上明确标注所有成分的中文标准名称。

   

  昨日记者走访市内各大商场、超市发现,目前已有部分品牌化妆品使用了“全成分标识”新标签。不少消费者表示,虽然化妆品的新标识专业,但买起来用起来更放心。

   

    昨起

   

    化妆品采用全成分标识

   

  记者了解到,国家质检总局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联合发布的《化妆品通用标签》规定,从2010年6月17日起,所有在中国生产并销售或进口报检销售的化妆品,包括护肤、彩妆、洗发、护发、染发、烫发、头发定型、香氛、沐浴、洗手液等产品,均需在产品包装上标注配方中全部成分的名称。根据规定,化妆品中加入量大于1%的成分名称必须标明,且应按加入量由多到少排列,而加入成分量小于1%的则可在之后以任意顺序进行标识。这就意味着,今后消费者购买化妆品将看到全部成分含量,包括香精、色素、防腐剂等化学成分将全部“现身”。

   

  对于今年6月17日前生产或者进口的(未表明全部成分的)产品,则可继续销售直到保质期结束。

   

    调查

   

    商场内仅少数产品“换脸”

   

  昨日下午,记者走访伊藤洋华堂、伊势丹、百盛等商场及超市发现,有少数品牌化妆品已经采用了新的成分说明标签。水之密语洗发水、妮维雅洁面乳、草木年华乳液等已经实行“全成分标识”。其中,草木年华海藻洁面乳的成分有聚乙二醇—400、尿囊素等24种之多。羽西爽肤水、佰草集洁面乳、玉兰油面霜等产品则没有使用新标签,只注明含有灵芝、银杏等成分。记者发现,化妆品生产商一般都会在包装和产品说明中标明产品所含的营养成分,比如维生素E、人参、芦荟等,对于防腐剂、色素、香精、杀菌剂等则不会提及。

   

  此外,宝洁、旁氏、欧莱雅等品牌,只有部分产品实行“全成分标识”。在一家大型超市的某国内品牌化妆品专柜,记者发现,有三四十种不同类型的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全成分标识”的只有三四款;另一进口品牌护肤品共有10种产品,其中仅两种实行了“全成分标识”。

   

    ○特别问题

   

    消费者:

   

    成分标识太专业 看不懂

   

  “太专业了”“很不好懂。”……记者在商场采访了几位正挑选化妆品的市民,几乎所有人都不知道化妆品“全成分标识”,对于成分说明中的专业术语更是一窍不通。

   

  “这个化妆品里有什么东西,一清二楚。”市民王女士表示,实行新标签是好事,使用化妆品的人都知道化妆品里有化学成分,如果对某些化学成分过敏,看了说明后就知道化妆品适不适合自己,成分标注清楚了至少证明这个企业更有责任心,“虽然不好懂,但买起来还是要放心些。”不过,也有不少市民表示太难懂。

   

    省消委:

   

    两网站可查“解读指南”

   

  记者获悉,由于化妆品成分中大多数物质的中文标准名称相对专业并且难懂,中国消费者协会和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日前联合发布了《化妆品全成分标识解读指南》,帮助公众化解这些疑问,消费者可以在两家网站上进行查询。

   

  “标注成分和实际成分是否一致,一检测就可以得出结果。”省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标准的出台维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便于监管部门监管。对于染发剂等过敏性较高产品,被强制要求标注副作用提示,这对消费者健康也是有益的。(记者 黄海英 摄影 李豫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