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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正在研究制定新的药价管理办法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0年6月18日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生意社6月18日讯 按照目前的药价形成机制,药价基本分三种。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由国家发改委定价;未进入国家医保目录但进入各省医保补充目录的药品,由所在省制定指导价;其余药品,按市场状况自主定价。

   

    药价制定基本分三种

   

  “企业报价的时候,需要填一个统一的表格,列明各项成本等内容,基本上都是企业填写,物价部门很难查实。”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不少药企在当地都是纳税大户,靠着多年积攒的人脉关系,能够层层过关抬高价格,这样一来,国家发改委采集的价格数据就成了高价,降低药价的初衷就被打破。

   

  据介绍,国家发改委也在想办法调查药品的真实底价,也就是代理商从生产企业拿到的进货价。去年就曾采集这个数据,但一些代理商修改了价格。

   

  据新华社报道,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负责人昨日表示,药品进入国家基本医保目录后,从企业自主定价转为由价格主管部门定价,核定最高零售限价。要开展成本价格调查等工作,药品从进入医保目录到政府核定限价标准,需要一定时间。为不影响市场供应,按政策规定,在政府未定价前,经营者可以暂按市场实际价格执行,但不得随意涨价。

   

    将定“反暴利”程序

   

  这位负责人表示,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是药品最高零售限价,主要是“防涨价”。药价究竟该如何制定,多年来一直存在争议。国家发改委正在研究制定新的药价管理办法,控制涨价的同时,配合招标采购,促进企业通过竞争合理降价。对企业自主定价,正在研究“反暴利”的认定标准和程序,将依此打击恶意抬高价格,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