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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口腔医院2010年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公告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0年6月14日   来源:高校人才网

  韶关市口腔医院始建于1953年,是粤北地区唯一的口腔专科医院。医院现有职工48人,口腔专业技术人员40人,其中:高级职称5人、中级职称11人、初级职称24人。设有口腔内科、口腔外科、口腔修复科、正畸科、X光室。拥有一批先进的牙科设施及口腔全景X光机、执牙胶根管充填仪、口腔数字成像系统、口腔电脑微波治疗仪,牙种植机,超声根管治疗仪,超声波洁牙机等先进设备。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结合单位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㈠岗位、人数

    

  岗位

  专业

  学历

  数量

  其他要求

  备注

  医师

  口腔医学

  本科(学士)

  1

  2010年应届毕业生,英语四级以上男性

  身高:男:165cm,女:155cm以上

  医师

  口腔医学

  硕士研究生

  1

  具有硕士学位

   

    ㈡报名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程序

   

  ㈠报名方式:采用网上预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

   

  1、现场报名:提交的资料如下:(1)身份证及复印件;(2)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计算机水平证书、外语水平证书、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6)《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2份。

   

  报名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33号市口腔医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1-8777658,联系人:钟银霞。

   

  2、网上预报名:将现场报名所需资料的扫描件发送到医院电子邮箱:ylz661@163.com,符合报考资格的医院将电话通知,报名者须在2010年7月2日前带齐资料到韶关市口腔医院办公室现场确认。

   

  3、每位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职位。

   

  ㈡报名时间:2010年6月30日-2010年7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㈢收费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标准收取报名费为每人20元,参加笔试的另收取笔试科目费每人30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㈠笔试:成绩占40%。

   

  具有硕士以上学历人员可不用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其他人员须参加由市卫生局统一命题的医学基础理论笔试。

   

  1、笔试时间:2010年7月13日上午9:00—11:00(准考证发放时间:于考试当天上午8:10分在考场办凭身份证)。

   

  2、考试地点:韶关市新华南路韶关学院医学院教学楼。

   

    3、考试范围:

   

  医学类专业考“医学基础理论”,含《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等。

   

  4、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和韶关市卫生局网站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韶关市卫生局人事科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㈡面试:成绩占60%(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占100%)。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应聘人数少于招聘岗位5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医院成立面试考核小组:由院领导班子、人事科、医务科、用人科室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人数为奇数,不少于5人。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列前;如面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答辩测试后确定次序。在最终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人选。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韶关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和韶关市卫生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韶关市卫生局监察室、人事科提出,监督投诉电话:0751-8626661、8176993。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㈠已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可视为2010年应届毕业生;201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按时毕业的毕业生,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㈡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㈢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行1年见习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和社会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未通过首次相应执业资格考试的,允许延长一年,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两年内仍未取得执业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薪酬待遇

   

  享受国家和单位规定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附件: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韶关市口腔医院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