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医疗机构药品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省药招〔2010〕8号
关于修改配送网络证明材料时间的通知
各有关药品配送企业投标人:
经研究,《安徽省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配送实施方案(2010年版)》附件七中的“2009年底前企业配送网络证明”,修改为“本次招标正式投标前的企业配送网络证明”,附件八中的有关内容亦作相应修改。
对于提供虚假、无效证明,或单纯为了本次招标临时组建、事后不久撤消解散,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投标配送企业,一经发现,将取消投标配送企业及其子公司的配送资格,自取消之日起的二年内不接受有关配送企业参加本省药品配送的申请。
安徽省药品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六月九日
• 中国角型毛巾架行业运营态势与投资潜力研究报告(2018-2023)
• 中国直接挡轴市场深度研究及投资前景分析报告(2021-2023)
• 2018-2023年KTV专用触摸屏市场调研及发展前景分析报告
• 中国回流式高细度粉碎机市场深度调研与发展趋势预测报告(2018-2023)
• 2018-2023年中国原色瓦楞纸行业市场深度研究及发展策略预测报告
• 中国雪白深效精华液市场深度调研及战略研究报告(201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