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新闻>国内新闻>  正文

记者采访环污被要介绍信 当地环保局称是硬规定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1/31/2013 15:53: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记者采访被要求提交报社、宣传部门以及省主管厅局开具的三种介绍信

  采访须持“三种介绍信”依据何法何规?

  近日,湖南省新化县琅塘镇有村民向记者投诉称,在该镇不大的区域中,密集分布着12家铬铁合金厂,造成当地环境严重污染。

  为了了解情况,1月29日14时30分,记者赶到新化县环保局。听完记者的来意,一位年轻的工作人员在查看了记者递交的记者证和采访介绍信后,他立即拿起电话向该局领导进行请示。记者听到,这名工作人员从办公室主任一直请示到副局长,足足花了近10分钟时间。最后,这名工作人员告知记者,分管局领导向他交待,凡是到该局采访涉及环境污染等方面新闻的媒体记者必须提交三个单位的介绍信,即除了记者所属报社开具的采访介绍信外,还必须提交新化县委宣传部和湖南省环保厅法宣处开具的介绍信。

  在记者表明此次采访已经和新化县委宣传部进行了沟通,并得到了其支持后,这名工作人员立即打电话给宣传部进行核实。在得到了宣传部的肯定答复后,他拿起电话再次向局领导进行请示,看在没有省环保厅介绍信的情况下,能否破例安排采访。但几分钟后,记者再次被告知无法安排采访。

  “我们领导说了,新闻单位涉及到环境污染这块的采访,必须要有湖南省环保厅法宣处开具的介绍信,我们才能接受采访。我本人非常理解你们,这么远跑过来无法采访,但没办法,这是硬性规定。”这名工作人员无奈地对记者说。

  为了证明其说法的真实性,这名工作人员还当着记者的面给湖南省环保厅打电话进行了咨询。

  这时,该局另外一名工作人员也走过来进行解释:“以前记者采访只要有报社介绍信和宣传部介绍信就可以了,但去年省环保厅有领导在一次会议上作了要求,下面基层环保局接受媒体记者采访环境污染事故方面的新闻,必须要经过厅法宣处同意。据说是以前一次污染事故的报道搞得环保厅很被动。”

  最后,经过近一小时的反复协调,记者还是无法采访到新化县环保局相关人员。

  而据记者了解,到该局因没持“三种介绍信”采访受阻的,本报记者并不是第一例。湖南某媒体记者曹晓波向本报记者透露,他前不久在新化县环保局和另外某局机关采访时,也被要求提交“三种介绍信”。但因为无法提交,他最终也是无功而返。

  记者手记

  媒体不是“无冕之王”,权力也并非无所不能。记者认为,媒体是政府和公民沟通的渠道,新化县某些部门要求记者采访持“三种介绍信”的做法,有悖于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的法律精神。新化县某些部门给媒体采访附加条件的做法,更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记者 刘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