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新年伊始,一场罕见的雾霾攻防战在北京上演:大气中细微颗粒物PM2.5浓度严重超标,气象台发布了首个霾橙色预警。面对严峻形势,市政府停止使用部分公车,下令一些污染企业紧急减排。学校取消户外活动,商店口罩供不应求。空气污染,已经严重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前天,《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应声而出,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规定,当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北京市将及时发布大气污染公告,采取强制性应急措施,包括:责令排污单位停产、部分停产、部分机动车停驶。
此外,草案还提出了其他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禁止性措施,如居民楼内禁止新建服装干洗店、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禁止在城镇地区的公共场所露天烧烤;外地车进京先测尾气等。这份草案开出的药方是否对症?能否药到病除?
重污染天气过去没几天,北京市法制办便公布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这份长达15000余字的条例草案不仅涉及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众多,而且对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罚则也规定得相当详细,提出对于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严重污染、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条例》规定,北京要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而在生产过程中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单位及市环保部门确定的重点污染源单位,要公布污染物排放情况,接受公众监督。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王丛虎认为,此条例针对性强,总体顺应了群众的需求。
王丛虎:在这个时候出台这样一个规范性文件并上升到地方性法规的层面,我觉得是政府在加大对污染治理、城市治理和满足群众诉求的一个重要举措。
然而眼尖的律师看到了条例中的个别漏洞,首先,条例规定污染源单位公开的是其自行监测的排放情况,这难免让人觉得公信力不足。凯普律师事务所公益部主任郝劲松对此表示:
郝劲松:要求你们自行公开,但是自行就带有自觉的意思,有的企业就不公开或者说公开的数字不是实际数字,你政府执法部门、环保部门又没有说能力或者足够的精力人力去核查,就造成这样一个规定形同虚设。
而引发争议最多的还是《条例》专门为机动车设定的一章,其中规定: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在一定区域内采取限制机动车行驶的交通管制措施。对违规车辆进行处罚。可以采取强制性应急措施,责令部分机动车停驶。许多人认为合情合理,但也有人认为不尽合理。首先,机动车停驶能从多大程度上改善环境,李先生存疑。
李先生:如果说车辆少了就一定能够快速提升北京空气质量么?当然我不懂,我首先存在疑问。
李女士也认为,相比那些工业企业的污染,汽车的尾气排放是小巫见大巫。
李女士:我们那几百万辆车一天的排放量还不如人家那一根烟囱的排放量呢!你看看周边的化工企业,烟囱整天往外冒烟。要不然你就想想能不能把大的工厂做做节能减排,不能老盯着我们哪,做这种丢西瓜捡芝麻的事儿。
郝劲松建议,如果要限行,应该更多从公务用车做起,不然不能服众。
郝劲松:政府首先要限制自己的公车,减少公车的数量,这样民众才可能会配合你,才会支持你!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王丛虎认为,《条例》中对政府采取行政强制行为的前提条件做了细致规定,按照我国的《突发事件应对法》,政府采取行政强制,公民应当配合。
王丛虎:实际上它规定的有一个明确的先决条件,也就是说当北京市政府根据它的监测、根据它的技术手段认为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比如像前几天出现的雾霾天气,而且我们有证据来证明这个污染严重天气可能很大部分来自工厂排污、驾驶员,这样的话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赋予了政府机关在突发事件发生的时候可以采取强制性、临时性、征用性这样的措施。
广开言路,才能政通人和。据了解,此《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到2月8日,郝劲松建议,适当举办听证会并设立试行期,为政策微调制造空间很重要。
郝劲松:慎重!而且一定要开听证会,反复讨论各方意见。最后才会在某些标准上定下来,到底是多少标准才是符合民意的,符合法律和符合这个科学依据的。(肖志涛)
• 中国角型毛巾架行业运营态势与投资潜力研究报告(2018-2023)
• 中国直接挡轴市场深度研究及投资前景分析报告(2021-2023)
• 2018-2023年KTV专用触摸屏市场调研及发展前景分析报告
• 中国回流式高细度粉碎机市场深度调研与发展趋势预测报告(2018-2023)
• 2018-2023年中国原色瓦楞纸行业市场深度研究及发展策略预测报告
• 中国雪白深效精华液市场深度调研及战略研究报告(201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