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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环境收费与稽查获重大突破 排污费征收过5亿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1/07/2013 17:56: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乌鲁木齐1月7日电 (闫文陆 杨涛利)记者7日从新疆环境监察总队获悉,新疆加大对交通运输、水利开发、矿产资源开发等重点工程生态环境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污染源监管和排污费征收。2012年共查处177起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排污费征收突破5亿元大关。

  据悉,在深入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的同时,监察总队规范和拓宽了环境监察领域。去年7月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监察总队把生态环境监察作为重点工作,以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建设活动为突破口,采取例行检查、专项行动、区域流域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对重点流域、塔额盆地、塔里木胡杨林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乌鲁木齐市辖矿区及旅游区、渭干河流域等区域流域开展现场检查和环境综合整治现场监察;定期与不定期对辖区内矿产资源开发、能源交通、水利水电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开展专项检查,拓宽了生态环境监察内容,规范了生态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守法行为。着力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推动了区域流域的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伊犁河流域的百里画卷生态破坏得到了修复、硫磺沟矿区污染得到了遏制、南山风景区煤矿停止了开发、米东工业园区拉开了环境综合整治的序幕,在推进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为实现区域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执法保障。全年监察总队累计对4家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6个水利水电项目、15家矿山企业的尾矿库、42家兰炭企业、7个自然保护区、 86个资源开发类项目、 45个交通类项目、20个饮用水源地, 12个中央农村环境“以奖促治”资金项目,以及其他33个涉及生态环境的项目进行了抽查与督查。

  新疆环境监察总队表示,在排污费征收方面,实现新疆排污收费稽查的历史性突破和跨跃。建立“排污者付费、治污者受益”环境价格机制,提高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污费征收标准,开创了西北地区排污费提高标准的先河,2012年新疆排污费突破五亿元大关较上年增涨22.2%,直征企业排污费较上年增涨40.5%。

  同时,加强对国控、区控重点污染源和减排工程的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围绕国控、区控污染源和新建工业项目,采用多角度、立体式、全方位工作模式,以建设项目、减排工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限期治理项目、挂牌督办、区域限批、区域污染及全区污染数据整合等为现场监察重点。

  此外,该总队还启动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曝光机制,加大对各类重大生态环境破坏案件的曝光力度,建立公众参与、媒体宣传、监察协助、环保共进的良好执法环境,全面提高环境执法效率。全年有5家环境违法企业通过新闻媒体曝光改正了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