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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户口迁移政策放宽 4条惠民举措便于落户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12/18/2012 17:22: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长春12月18日电 (记者 崔颜锋)据长春市公安局18日介绍,从即日开始,长春市放宽了4类人群的进长落户审批条件,调整了9项审批权限和办理程序。与此同时,长春还调整了购房迁移和投靠迁移政策。

  据介绍,从2010年开始,长春市公安局便推出了一系列的户籍管理便民措施,放宽了进长落户审批条件。而从即日起,在原有政策基础上,长春市公安局又出台了4条惠民措施。今后,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点在建项目和小微企业(即“三重一小”)等四类企业自主招聘的毕业生就业落户条件,由原来规定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要求,放宽为只要是国家承认的历届大专以上学历即可;二是符合以上条件的落户人员由原来单位迁入,放宽为配偶可随迁落户,直接解决了两地分居的问题;三是“三重一小”企业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重体力特殊工种岗位,且工作满3年的人员,凭企业自主招聘合同、企业人事档案证明、“三险”缴费证明,即可办理户口准迁手续;四是“三重一小”企业招聘的农民工群体中具有中、高级资质的技工,以及县、市评选出的农民工劳动模范,可凭相关手续,申请办理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的准迁手续。

  长春市不仅推出了这4类便民措施,还放宽了以上户口迁移条件,调整了户口审批权限和办理程序,有9项户籍业务由原来的长春市户籍大厅办理调整为由各县(市)区分局户政大厅受理审批。据介绍,如此调整后,群众办理户籍相关事宜将会更方便、更快捷,调整后的办理地点由原来的一个受理地点变成了长春全市15个县(市)区分局、15个派出所共30个受理地点办理业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