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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月嫂行业规范出台 分初中高三等级不具强制性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12/18/2012 09:21: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在北京,有经验的月嫂的月工资已经从2008年的6000多元上涨到2012年的以万元起步。而客户往往感觉花了大价钱,却没得到满意服务。日前,北京家政服务协会公布了母婴护理师(俗称月嫂)岗位规范,把月嫂分为初、中、高三个等级,还公布了相应的参考价格。

  我国首家制订月嫂岗位规范的行业协会——北京家政服务协会会长李大经表示,此举旨在引导和规范当前北京市月嫂岗位的服务质量。

  月嫂岗位规范不具强制性

  去年8月,北京的张先生在某家政公司以月工资7000多元的条件预定了一名月嫂,待到今年2月张太太生产,月嫂上岗后才发现,这名月嫂甚至连微波炉都不会用,更别提照顾婴儿了。张先生要求更换月嫂,但这家家政公司表示该级别的月嫂都已在岗工作,无法调配。张先生的境遇并非个例。

  “当前市场上月嫂等级繁多,金牌、钻石、特级等各种称号影响了雇主的选择”,李大经说,依照国家标准对月嫂岗位级别进行划分,可以促使每家公司在制定等级标准时有一个参考。此次发布的规范以《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和北京市地方标准为依据,将月嫂岗位划分为初、中、高3个等级。

  规范明确提出不同等级月嫂的门槛以及所应达到的技能要求,包括申报条件、岗位能力特征、基本文化要求、培训要求等;对初级、中级、高级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以为产妇煲营养汤为例,初级月嫂要求会煲五种以上汤品,中级要求七种以上,高级则要求十种以上。

  北京的岗位规范按级别不同,将月嫂的月工资参考价格定为,初级高价位5241元,中级高价位7195元,高级高价位9909元。

  据北京家政服务协会介绍,此参考价格是今年调查50所家政公司中的10300名月嫂的收入情况后确定的,该价格是抵除家政公司20%的中介费用后,月嫂到手的工资价,实际的市场价格要高出20%左右。

  本次发布的规范是对月嫂岗位继续培训和考核认证的标准,是一项自律性的规范,不具强制性。但李大经认为规范公布后,家政公司可依照标准考核月嫂,让月嫂对自身技能进行衡量,同时作为雇主雇佣月嫂时的参照标准。

  月嫂价格谁说了算

  在威尼家(北京)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执行经理刘欣看来,各家政机构过去都是按照自己的规章制度经营的,此次岗位规范的出台可以促进机构完善整改,也更加明确了月嫂的职责。

  然而,一些雇主认为,不具强制性的规范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市场乱象。

  今年年初广州市家协制订了家政人员的参考价,其中月嫂月工资参考价格分为三档,分别为2914元、5070元、7500元。但当地市民反映,如今月工资低于5000元,根本无法请到月嫂。不少市民呼吁政府出台价格标准,保护消费者权益。

  但相关专家指出,《价格法》规定,我国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形式有两种:企业自主定价和政府制定价格。政府制定价格有严格的适用范围和程序限制,只适用于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重要的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让政府对月嫂工资价格进行干预,缺乏合理性。

  李大经表示,月嫂价格应该由市场来调控,不需要政府限制价格。

  “月嫂问题的关键是性价比太低”,重庆的凌女士告诉笔者,她正在为找不到合适的月嫂犯愁。在凌女士看来,比起月嫂价格的下降,更期待素质上的提高。

  提升月嫂的素质不仅是雇主的企盼,也是家政公司的责任。近年来,市场对月嫂的需求剧增,月嫂机构遍地开花,但行业的迅速膨胀引发了“消化不良”。一些家政机构为了迅速获利,招来的月嫂多未经过系统的培训就直接上岗。一些雇主表示,月嫂的水平刚开始无法考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验证出实际“含金量”。雇主筛选月嫂时没有统一的等级标准,只能听凭公司推荐。

  整治乱象需各方合力出击

  据调查,目前市场上的月嫂大多没有经过任何培训就上岗,或只受过公司内部的简单培训,根本适应不了照看母婴的需求。业内人士认为,各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不一,颁发的证件颜色不一,名称不同,极易造成混淆。而月嫂所持证件也只是培训认证,不是资格认证。没有统一标准,只要能上岗务工,许多月嫂都会选择价格最便宜的培训方式,没有考虑到培训的质量。

  “相比家政公司各自开展的培训项目,国家的技能鉴定资格证更专业、更具含金量。”从事母婴护理工作八年之久的江阿姨曾考取了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高级育婴师资格证,但却迟迟未见到国家有关部门组织母婴护理师的考试。

  据了解,在已发布的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中已经对产妇护理、婴幼儿护理和老人护理等工作进行了职业等级划分和鉴定要求,但母婴护理师尚未像育婴师一样有单独的国家职业标准和等级划分。

  在业内人士看来,目前月嫂市场乱象成因复杂,既有就业政策方面的问题,也有用工市场的问题。首先,月嫂属弹性就业,没有社会保障,过度限价会影响她们就业的积极性。其次,高水准月嫂的紧缺使得家政公司在招工时常以价格的优势作为竞争手段。

  刘欣认为,月嫂岗位规范的出台是月嫂市场走入良性轨道的第一步。但在规范市场秩序上尚需各方合力。政府要加强监管,家政机构要加强管理,雇主要理性消费,而月嫂也要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作为月嫂公司,应先把价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并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习生 宁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