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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出台《就业促进条例》 民众就业将有法可依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11/22/2012 18:40: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沈阳11月22日电 (孙林 司晓帅)从下个月起,如果在就业过程中遭遇不公平待遇甚至歧视行为,辽宁省民众可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记者22日从辽宁省政府新闻办获悉,经辽宁省人大审议通过,《辽宁省就业促进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将促进就业的政策支持、公平就业、就业服务和管理、职业教育和培训、就业援助、法律责任等八个方面落实成39条细则,予以明确。

  该《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在安排公共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应当将增加就业岗位和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作为重要内容;建立并逐步增加小额贷款担保资金,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人员、劳动密集型的中小微型企业提供小额贷款担保服务和贴息扶持;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适当比例资金,帮助被征地农民实现就业。

  此外,这项新条例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年龄、体貌、户籍、民族、种族、宗教信仰、婚姻状况等为由,设置限制性规定;发布招聘广告或签订劳动合同中,不得含有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等维护公平就业的内容。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张秀坤介绍称,辽宁省就业供大于求的总量性矛盾和结构性矛盾目前仍很突出,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的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城镇化快速发展中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国企改制深入和转变生产经营方式中的失业人员再就业等就业问题交织一起,致使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稳定任务艰巨。

  张秀坤表示,该《条例》通过地方立法确定就业的重要地位,将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就业政策措施上升为法规,使就业促进工作机制体系制度化,使就业促进政策措施和资金投入法制化,从而为实施积极就业政策提供了法律保障。

  据介绍,对于违背该《条例》规定的行为,辽宁省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对直接责任人依法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