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新闻>国内新闻>  正文

深圳龙华新区试行新规 行政人员效率低将被问责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11/08/2012 15:39: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记者7日从深圳市龙华新区获悉,由龙华新区纪检监察局(审计局)牵头起草《深圳市龙华新区行政无为问责办法(试行)》草案(以下简称《办法》)已于5日试行,《办法》明确规定:“不完全、及时、有效地履行规定职责,导致工作延误、效率低下的行为”和“因主观努力不够,导致工作效率低、工作质量差或任务无法完成的一种工作状况”,都属”行政无为“,应被问责。

  新区相关领导表示,行政无为问责制的出台,既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据了解,目前,国家及广东省、深圳市关于行政过错问责方面,较少涉及“过错”之外的“不完全、及时、有效履行职责的行为”,以及“因主观努力不够,导致工作效率低、工作质量差或任务无法完成”等相关内容。新区学习了湖南、深圳以及其他兄弟区的先进经验,从中进行有效提取和改动,明确规定了“行政无为”的范围,重点规范“部分不作为”、“消极不作为”、“碌碌无为”的情形,以区分于“行政不作为”,“行政不作为”已属行政过错范畴。《办法》将问责对象扩大为包括单位和工作人员,区别于宝安区的问责对象则仅限于区管干部。

  《办法》共分6章、49条。对问责机构、问责情形及方式、行政无为责任划分与承担、问责程序进行了细化解读。《办法》规定,建立新区行政无为问责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为行政无为问责机构,问责办为联席会议常设机构,设在纪检监察局(审计局)。《办法》中“行政无为责任划分与承担”为独立一章,按照行政机关事务处理权限、程序,将行政无为责任划分为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并根据不同情形,明确了承办人、审核人、批准人对行政无为行为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 记者王志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