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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晚报:接受采访岂能格式化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9/14/2012 14:12: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广州市城管执法局日前发布《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操作规范》并向社会征求意见。《规范》不仅对执法操作有规范要求,且对城管回应新闻媒体采访提供了格式,正面新闻采访一般表述组合为:执法工作的目的+执法情况+执法效果等。负面新闻采访一般表述组合为:感谢媒体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监督+媒体报导问题正在调查(或者调查情况) +假设问题属实 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进一步改进工作+管理好城市的决心。

  出台《操作规范》全方位规范城管执法,确有必要。但是,规范细化到回应新闻采访的份上,甚至有了格式,我不能认同。从媒体人的角度看,这样的格式表面上是提供了规范,实际上是设置了采访障碍。政府各部门对媒体的采访应有问必答,而不是预设一个规范性的问答格式,这不利于新闻采访对事实的深度追问与挖掘。

  新闻媒体有自己的专业要求,政府部门虽然是核心信息的掌握者,但不能天然以为自己是信息的拥有者,从而认为自己可以回避媒体乃至公众的信息诉求。政府信息实则为公共信息,信息出自政府,但理应为公众所有,我们因此说公众有知情权,而不说政府有信息所有权,所以政府信息要公开,公开除了常设的问政渠道,更大程度上就在于接受媒体的采访。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要义是,信息由公众定制,或者有媒体代公众定制,政府信息按需供给,而非为需求设定格式。

  当然,政府部门回应媒体采访,总会考虑到口径问题,设置回应采访格式,可能是在考虑如何规范口径。但我们得相信,政府针对回应采访的口径问题,形式要求已经太多而不是太少。媒体对政府部门的采访,并没有太多的便利,如果问答都有了格式,便利只会更少。而从政府公关的角度看,一旦出现不利于政府形象的新闻,政府部门理应更充分、更及时地回应新闻采访,而不是客服般的标准问答。城管的负面新闻已经太多了,这个机构恰恰最需要增加与媒体打交道的渠道和机会,而不是设置问答格式。(肖 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