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察家
再造一个新古城,如何符合文化遗产保护的“真实性”原则?
在开封重造宋都过程中,所谓的“棚户区改造工程”有四成已变成高档地产,而“复古”面积不足商住项目的1/10。改造中,只要是三层以及三层以下的居民楼全部拆迁,并采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员工“包干”的办法推进。(8月25日《中国经营报》)
开封作为中国著名古都,旧城是其精华所在。然而,据开封市城乡规划局网站公示的“古城区危旧房改造9个地块示意图”,开封古城区内,除河南大学和少数已被改造为楼房的地段外,大半竟都在此次改造范围内。根据2008年国务院制定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开封旧城理应进行“整体保护”,如今却轰轰烈烈地展开“棚户区改造”,不禁令人感到疑点重重。
疑点之一,大举“棚户区改造”能否确保文物安全?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当地文物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在城区登记并公布了不可移动文物247处。开封城的地下,更是重要的地下文物埋藏区,在地下3至12米处,埋藏有6座城池,是罕见的“城摞城”。现今,如此大拆大建,能否保护好文物安全和周围的历史环境,确保“地下开封”安然无恙?
疑点之二,大举“棚户区改造”是否符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06年,当地规划部门邀请阮仪三教授领衔编制《宋都古城风貌保护与重现工程规划》,划定七处历史风貌保护区。正在报送审批的《开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确定双龙巷等四处历史文化街区。这些历史街区是否在“棚户区改造”之列,甚至借“棚改”之名行“开发”之实?
疑点之三,大举“复建”的“复古”工程,是否具有文化遗产的价值?2011年,文化部命名开封宋都古城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老开封的历史街区与传统社区、民俗民风本就唇齿相依,如果保护好了,是文化产业的重要资源。如今把居民赶走,再造一个新古城,如何符合文化遗产保护的“真实性”原则?试以开封鼓楼“复建”观之,为了“复建”一个新鼓楼,竟不惜将历史遗存的石构基座拆掉搬走,此种“复古”的正当性何在?
疑点之四,所谓“复古”能否尊重居民权益,切实保障民生?据媒体报道,开发商可以卖出每平方米1万多元的地段,补偿仅1600元/平方米。靠这笔不多的补偿金,被拆迁居民在房价居高不下的城市里如何安家?他们又多属于低收入群体,就业、医疗、子女上学均依赖老城,一旦迁往远离城市的郊区,他们又如何谋生?
这些疑问,均需得到当地政府的解答。
在开封这样的古都,决策者不应有“好大喜功、急功近利”的浮躁之气,而当恪守“宁可保守,不要粗暴”,对古城、对历史、对民生多一分敬畏之心。
□姚远(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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