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新闻>国内新闻>  正文

四川农居地震安全纳入法律条例 全国属首例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8/14/2012 22:07: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成都8月14日电(殷樱)记者14日从全国基层防震减灾示范工作现场会上获悉,四川把地震安全农居建设纳入法律条例,在全国属首例。

  “2010年,四川省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加强农村村民住宅抗震设防管理的决定》,首次把地震安全农居建设提升到法律层面来要求。”四川省地震局局长张宏卫说,今年5月31日,四川省新修订的《四川防震减灾条例》再次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必须安排农居抗震设防专项经费,从法律层面上进行强化,效果明显。

  “我们通过调查发现,在地震灾害中农村地区损失较大,主要原因为农村民房基本不设防、不抗震。从2006年开始,我们就开始推进地震安全农居建设,现已建有730多万户,惠及3000多万人。”中国地震局震害防御司司长孙福梁介绍。

  四川首个防震减灾示范县——崇州,在安全农居建设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我们组织的专业人员依法对25个乡镇、233个村(社区)的房屋,特别是山区5个乡镇农居开展了全面的抗震性能普查,普查建筑总面积为4184万多平方米。”崇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赵浩宇说。

  据了解,崇州市处于龙门山地震构造活动带南段,属于“5 12”汶川地震余震区,2008年发生的汶川特大地震波及崇州市全境。震后,当地政府把防震减灾确立为全市防灾减灾工作的首要任务。

  目前,崇州市已建立了25个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特别是以灾后重建的街子镇芒城村、三郎镇凤鸣村等23个集中安置点成为了农村居民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建成5个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