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华网采访部和新华社新闻研究所有关编辑部联合举行“自媒体时代记者的微私博公——记者微博圆桌对话”,特别邀请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陈昌凤、新华社央采中心副主任和对外部副主任韩松、新华社对外部港台部采访室副主任张勇、新华社湖南分社副总编辑段羡菊、新华社北京分社新闻信息中心副主任程义峰、新华社国内部新华视点主任记者陈玉明、新华社新闻研究所新闻报道研究室主任编辑代和铭、新华网安徽频道总监卢尧、新华社福建分社记者项开来、《新京报》评论部资深编辑、评论员高明勇,以“自媒体时代记者的微私博公”为主题,围绕记者微博的兴起与发展、记者微博发言的策略与追求等多个议题共同展开了探讨。从6月6日起,新华网陆续播发“记者微博圆桌对话”有关内容。今天播发《新华网“记者微博圆桌对话”九:如何规范管理记者微博?》。
主持人:记者微博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协助新闻工作,又可能损害记者的公信力和媒体的声誉。近年来,记者微博失范行为开始显现。媒体如何规范管理记者微博?
张勇:一方面需管理,一方面也需引导利用。管理上,需要对记者个人微博做出明确规范,包括内容上不得泄露本单位隐私或暂未发布的信息,内容、立场不得与本单位相左,发布信息需遵守“利益优先”原则(即获得新闻线索或消息时须优先供本单位发布),等等。引导上,可考虑建立媒体的“机构(公用)微博”或“记者微博群”,尝试把记者的个人微博纳入其中,或者鼓励、引导记者以管理者(发布者)的身份通过“机构(公用)微博”发布一些消息,提高他们的积极性,达到集体、个人利用微博互利双赢之局面。
陈玉明:我觉得在现阶段,微博的边界还是由法律来规定比较好,媒体机构不宜过多地自缚手脚。
段羡菊:微博是新鲜事物,对记者微博,如何认识都难有统一的答案,如何管理规范更需要探索。我个人认为,媒体应该鼓励记者开通微博,并且加v进行实名身份认证,借助微博的传播渠道扩大报道的影响力。同时,记者只有通过开通微博从而熟悉微博,才能够善于借助这种新媒体搜索新闻线索,了解舆情。对促进了新闻工作、扩大了报道影响力的记者微博,可以总结推广博主的经验。不过,媒体应该对记者微博牵涉职务行为发布内容划定“红线”与“边界”,一旦超越了,记者就要承受相应的责任。
程义峰:管理记者微博,须分两方面分析,要趋利避害。记者可以从微博群体中了解最新信息和网民态度,无疑对其工作是非常有利的。打一个比方,如果把堤岸筑好,那微博的浪花会很漂亮,一旦突破底线,不守规矩,堤岸被冲垮,会酿成灾难。所以记者微博不仅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还要符合所在单位的规定。媒体机构必须向记者讲清利弊关系,避免记者无心犯错,并制订相关管理规定,明确禁区所在,一旦违规还要有具体的处罚措施。
高明勇:记者微博为何出现失范的现象?因为在传统媒体上,“把关者”相对多一些,逐层把关,一条新闻的发布,经过若干环节,其真实的准确度和表达的精确度都经得起验证。而微博发言,相对“门槛”少一些,而风险系数却有所提升。
如何管理,也是一个新课题。限制太少,可能一纸空文流于形式,限制太多,可能影响记者的积极性。
陈昌凤:制定相关的使用规则,尤其对信息源的把关,要有明确的规则。未经充分核证的信息源,不可用作报道;核证要有把关机制,类似于纽约时报的匿名信息源的管理,就是值得借鉴的案例。
卢尧:媒体管理记者微博,一定要做到有章可循。什么该写,什么不该写;什么该披露,什么不该披露,这些都要有明确的规定。要充分考虑到记者微博的特殊性,考虑到记者的职业行为和个人行为界线不是特别明显的现状。另一方面,媒体对记者微博不宜管得过“死”,应鼓励记者微博的个性化发展,让记者微博更有吸引力。
项开来:对申请实名认证的微博可以实行登记备案,出台管理条例,明确惩戒规范,避免他们因一己行为坏单位名声。媒体对记者开微博不妨持开放态度,规范引导,在单位“共性”和记者“个性”间划好界线,定好规则。(记者黄庭满 庞晓华 主持)
• 中国角型毛巾架行业运营态势与投资潜力研究报告(2018-2023)
• 中国直接挡轴市场深度研究及投资前景分析报告(2021-2023)
• 2018-2023年KTV专用触摸屏市场调研及发展前景分析报告
• 中国回流式高细度粉碎机市场深度调研与发展趋势预测报告(2018-2023)
• 2018-2023年中国原色瓦楞纸行业市场深度研究及发展策略预测报告
• 中国雪白深效精华液市场深度调研及战略研究报告(201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