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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颁布人口计生新条例 利益导向引导“计生”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5/31/2012 16:19: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南宁5月31日电 (林浩)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黄丹31日在南宁宣布,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条例实施后广西的独生子女家庭在养老保障、家庭发展、抵御风险等方面将获得更大支持和奖励。

  黄丹在周四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受第四次生育高峰期和“双独”家庭生育政策影响,广西当前人口惯性增长强劲,未来5年每年出生人口将超过80万,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十分艰巨。她指出,只有让独生子女家庭获益,才能遏制超生的行为。

  广西计生委副主任冯国平介绍,根据规定要求,广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在中考、高考中可以加分;在发展过程中,独生子女家庭不仅可获小额贴息贷款,还可优先参加劳动技能培训并推荐就业。

  在养老保障方面,新条例规定所有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并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居民,退休时退休金可增发5%—10%;农村独生子女户新农合医疗费用由政府负担。此外广西还提高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的标准,只要年满55周岁,农村计生家庭老人每年可领取960元人民币的奖励扶助金,这比国家规定的60周岁提早了5年。

  对于之前网络上“广西怀孕14周妇女堕胎后三年不能领准生证”的说法,冯国平予以否认,他表示,只要符合生育政策的妇女都可自由生育,新条例还取消了之前生育二胎要间隔4年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