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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督查考核违法排污排查整治情况 与政绩挂钩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5/08/2012 20:19: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太原5月8日电 (任丽娜 通讯员王颖)5月8日—16日,山西省违法排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将组成11个督查组对各市、县、区违法排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据中新网记者了解,本次专项行动督查考核结果将与各单位(部门)和官员年终政绩考核挂钩。

  据了解,本次专项行动督查考核已经纳入山西省委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中,对考核结果排名11个城市最后1名的,报山西省委考核办对其实行减分;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时,对其实行一票否决。

  山西省环保厅表示,此次督查考核的内容是:专项行动的贯彻落实情况、排污企业的排查情况和违法排污企业的查处情况。

  督查采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督查的重点是:辖区内的违法排污行为是否都进行了查处;辖区内是否仍有违法排污现象存在;政府和环保部门的关停淘汰、停产治理、限期整改决定是否全部落实到位等。对发现有上述现象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实施督办或约谈、追究行政责任、企业限批、区域限批等措施。

  考核采用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抽查、考评打分、排名通报等方式进行。每个督查组抽查的企业比例不得低于本辖区排污企业总数的10%。现场督查考核结束后,各督查考核组要向省违法排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提交督查考核报告,并附督查考核打分结果。

  对经现场督查考核认为达不到考核验收条件的市县,督查考核组可暂不予考核,并给予不超过1周的整改时间。到期具备考核验收条件的,可再行进行第二次考核。到期仍不具备条件的,可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山西省违法排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山西省环保厅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依据《全省违法排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考核评分标准》,对各市专项行动方案制定、信息报送等情况进行逐项打分,并提交给省违法排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进行最终的核分评定,形成各市的考核结果,上报山西省政府,并通报全省。(完)